淄博燒烤的“煙火氣”飄到了一線城市。近日,深圳通過了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明確從今年9月1日起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這也意味著,深圳以法律的形式為路邊攤“松了綁”。5月5日,河南許昌發布通知,“有限度”放開夜市外擺經營。
接二連三的激勵舉措之下,“煙火氣”應該如何與城市形象共存,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深圳立法“解禁”路邊攤 全國多地探索城市治理新思路
(資料圖)
此次深圳新修訂的《條例》,著重優化了擺賣、設攤經營管理方式。
具體來看,修訂前的《條例》中明確提出:“禁止商店、門店超門、窗外墻擺賣、經營”,修訂后,則不再使用“禁止”的字眼,而是改為“商場、門店超出門、窗外墻擺賣、經營的,應當符合規范”。同時,允許街道辦根據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監管有序的原則劃定攤販經營場所。
“深圳這次修訂最大的亮點,是以立法的形式,對路邊攤的管理進行松綁解禁。”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相較于常規層面的通知、文件和臨時性管理措施,立法具有更加鮮明的意義,它亮明的是城市的態度,更傳遞出一種信號:鼓勵路邊攤,不是為了刺激消費的一時之舉,而是基于長遠發展的鼓勵。
不止是在深圳,記者留意到,上海此前也對“路邊攤”疏堵問題進行了探索和嘗試。如去年9月22日修訂通過的《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雖仍明令禁止“擅自超出門窗和外墻經營”。但也提出,區人民政府在綜合考慮市容環境衛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費需求等因素基礎上,可劃定一定的城市公共區域用于從事經營活動。
除了從立法層面為路邊攤“松綁”,事實上,近年來,全國多個城市都在積極探索外擺經營的新思路。今年1月9日,北京發布《清理隱性壁壘優化消費營商環境實施方案》,提到在重點商圈組織開展外擺試點。4月28日,蘭州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外擺經營的指導意見(試行)》,提出有序引導外擺經營活動,規范設置外擺區域,創新設置特色點位等。
許昌發文鼓勵餐飲外擺,有限度放開夜市“路邊攤”
拼經濟、提振信心的背景下,河南一些城市也對夜市路邊攤的管理方式進行了積極探索。
今年5月5日,許昌印發《關于規范中心城區夏季餐飲夜市經營秩序的通知》,對符合條件的路段沿街餐飲門店有限度放開夜市外擺經營,并鼓勵利用閑置地塊開展餐飲夜市經營。
根據許昌市人民政府官網消息,此次放開“外擺”的時間為5月1日至9月30日,“主干道嚴禁、次干道嚴控、背街小巷規范”。擬開展外擺經營的門店和位于餐飲夜市規范經營區域的商戶要向屬地城管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餐飲夜市規范經營承諾書,實行守規經營、違規退出機制。
對于夜市外擺經營,《通知》也給出了“五統一、三嚴禁、一規范”的要求:統一外擺時間、統一無煙爐具、統一地面鋪設、統一垃圾容器、統一溫馨提示;嚴禁阻礙交通、嚴禁噪聲擾民、嚴禁亂搭棚庵,以及確保規范經營。
許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許昌市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主任王磊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強調,“允許外擺,不等于允許“占道經營”,更不意味著城市公共區域暫停管理。”對于擺攤占道阻礙交通等行為,城管執法部門一經發現,依然會依法嚴厲查處。
鄭州鼓勵餐飲外擺“舊聞”引發市民期待,相關部門回應“正在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許昌等地市允許餐飲外擺,省會鄭州何時放開也開始成為關注點。
記者在不少社交平臺上看到“鄭州可以擺攤了”的相關視頻,并配有“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鼓勵餐飲企業有條件地開展外擺服務”等內容,不少網友在評論區留言支持。
事實上,網上所傳多為去年5月第三屆“醉美·夜鄭州”消費季系列活動,屬于“舊聞熱炒”。
對此,竹立家分析稱,現代社會尤其是大城市更多是陌生人社會,夜市和路邊攤不僅體現城市的煙火氣,更能夠療愈人們的焦慮感、孤獨感。這也是拋開經濟發展之外的更大意義。這也從側面體現出人們對省會鄭州放開路邊攤的期待。
那么,鄭州是否會有度放開路邊攤?記者電話聯系了鄭州城市管理局進行采訪,該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正在研究,有消息了會第一時間公布”。
河南多地已形成城市“煙火氣”名片 專家建議兼顧不同社會群體利益訴求
路邊攤如何管理,一直是備受關注的話題。
隨著各地對路邊攤的有度放開,如何合理劃分攤位,如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如何進行精細化管理等,都對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實際上,在鄭州、開封、洛陽等城市,也已經形成了健康路夜市、河大西門夜市、老十字街夜市等體現“煙火氣”的城市名片。他們有何成熟管理經驗?
開封市鐵塔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介紹說,對于河大西門夜市,街道辦屬地管理,聯合城管、消防、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同向發力,打出內整外治“組合拳”。
例如,針對夜市的食品安全問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統一實行夜市商戶備案登記和商戶體檢,并定期開展全覆蓋執法檢查,統一食品安全保障硬件標準,要求商戶使用一次性餐具、口罩、手套,增添防蠅網等“三防”設施。針對交通、人流擁擠混行問題,由交警一大隊牽頭負責,聯合區巡防隊、城管中隊對夜市周邊機動車違停現象進行治理。在夜市周邊劃定非機動車停車點并引導消費者規范停放,勸離試圖進入夜市車輛,確保夜市區域道路暢通,杜絕人車混行等。
河南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富祿在受訪時表示,對于路邊攤,既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一刀切”式的管理。比如,消費者在流動攤位買到不合適商品,如何進行維權等?這些都需要創新管理手段,兼顧好小商小販和市民、消費者各方利益。
“通過煙火氣,可以釋放一下壓抑感,刺激一下消費。當前背景下,發展路邊經濟有其合理性。”對于一些固定的地點自發形成的夜市,張福祿認為,只是要統籌兼顧,注意引導疏導,可通過突出區域主題特色,推動消費新業態升級,形成鮮明的城市空間辨識度,打造城市新地標。
(圖片來自許昌魏都區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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