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陳思
【資料圖】
奔喪4天扣3000元,未愈合的傷口上,又被撒了一把鹽。
李女士是湖南某公司的一名主播,合同規定保底工資為4000元。然而上個月,因為奶奶去世,她回家奔喪4天,超出了1天假期,公司竟因此要扣除她3000元。
這種事別說李女士難受了,網友都跟著群情激憤。
在扣工資的理由上,公司的說辭比較多。什么李女士踩點下班啊,業績不佳啊、沒有拍照片顯示確為奔喪啊等等。明眼人也能看出來,這些說辭大都是在扯皮。而且在員工已事先報備的情況下,依然以此為由扣除一大半的工資,這在法律和情理上都站不住腳。
此事中,比較有討論空間的是:公司相關負責人稱,“奶奶不屬于直系親屬,直系親屬也只有1-3天喪假”。
首先,奶奶屬于直系親屬,不過喪假適用的直系親屬,確實只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所以除去違規扣工資之外,在請假的問題上,公司的說法無明顯過錯。
可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粗暴執行規定、罔顧員工感受的公司,難免要被求職者在心里畫一個叉。
這場員工與公司的喪假爭執,也暴露了我國現行喪假制度的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我國很多地方都有停尸后才能下葬的傳統,1-3天的假期遠不夠處理相關事務。而且現在很多人都是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帶大的,跟老人有深厚的情感,如果不能奔喪,將留下終身的遺憾。
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喪葬,不只是安葬死者,還能夠培養仁愛之心、弘揚孝道文化。重重一跪、凄凄一哭之間,甚至牽動著社會的倫理規范、道德秩序。現行的喪假制度,或許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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