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對于提升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水平、拓寬社會投資渠道等具有重要意義。10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劃定三大重點盤活領域,即存量規模較大、當前收益較好或增長潛力較大的基礎設施項目資產、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的項目資產和長期閑置但具有較大開發利用價值的項目資產。同時,提出七種優化完善存量資產盤活的方式和舉措,擴大有效投資。
推動基礎設施REITs健康發展
(資料圖)
《意見》提出,支持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上市。對于在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強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項目,可進一步靈活合理確定運營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
國有企業發行基礎設施REITs涉及國有產權非公開協議轉讓的,按規定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支持已發行上市的基礎設施領域REITs再次募集資金,新購入基礎設施項目。
同時,規范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社會資本方通過創新運營模式、引入先進技術、提升運營效率等方式,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并減少政府補助額度的,政府可采取適當方式通過現有資金渠道予以獎勵。
積極推進產權規范交易,提升資產項目效益
《意見》提出,積極推進產權規范交易,充分利用產權交易所的價值發現和投資者發現功能,創新交易產品和方式,加強全流程精細化服務,協助開展咨詢顧問、盡職調查等,為存量資產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開辟“綠色”通道,吸引更多買方參與交易競價。
鼓勵國有企業依托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通過進場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盤活長期閑置的存量資產。通過發行債券等方式,為符合條件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盤活存量資產提供中長期資金支持。
促進盤活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城市老舊資產資源特別是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因地制宜探索污水處理廠下沉、地鐵上蓋物業等模式,有效盤活既有鐵路場站及周邊可開發土地等資產,提升項目收益水平。
此外,推動閑置低效資產改造與轉型,合理調整規劃用途和開發強度,開發用于創新研發、衛生健康、養老托育、體育健身、休閑旅游、社區服務或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新功能。
加大政策支持、用好回收資金
《意見》提出要加大盤活存量資產政策支持,其中,要積極落實項目盤活條件。針對存量資產項目具體情況,分類落實各項盤活條件。對項目盤活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探索制定合理解決方案并積極推動落實。
落實財稅金融政策。對符合存量資產盤活條件、納稅金額較大的重點項目,各級稅務機關要做好服務和宣傳工作,指導企業依法依規納稅,在現行稅收政策框架下助力盤活存量資產。
在引導做好回收資金使用方面,《意見》要求加強對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的管理,除按規定用于本項目職工安置、稅費繳納、債務償還等支出外,要確保主要用于項目建設,形成優質資產。
同時,精準有效支持新項目建設。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擬投入新項目建設的,重點支持國家“十四五”規劃的102項重大工程,優先支持綜合交通和物流樞紐、大型清潔能源基地、環境基礎設施、“一老一小”等重點領域項目。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配套融資支持,推動項目盡快落地實施。(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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