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評論員 陳思
近日,網傳沈陽一女子坐地鐵時脫鞋占座,同車另一女乘客氣憤之余,將女子一只鞋踢下了車。雖然視頻真假尚未有定論,但是評論區里,網友們為踢鞋女子叫好的言論卻一直沒有停歇。
我當然理解目睹“惡有惡報”時的快感。但這件事中,踢鞋者比脫鞋者更高尚嗎?
近年來,國人對于不文明行為的容忍度越來越低。因不文明行為而引發的沖突屢見報端。涉事雙方,甚至還會從口舌之爭,升級到“武斗”。對不文明行為的“以暴制暴”,也常被有些人拍手稱快。
但“以暴制暴”雖能產生震懾力,但它卻遠不是捍衛文明的正確方式。
如面對地鐵上有人脫鞋躺在座位的時候,可以先去提醒或規勸,也可以求助地鐵工作人員。無論哪一種方式,都遠比將別人的鞋子踢下車要理智得多。
認為自己有理就惡語相向、遇見爭執先去激化矛盾……若我們習慣于用對抗取代對話,那么用無序構建出的“秩序”、用不文明維護出的“文明”,又能堅固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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