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評論員 李長需
美食博主吃播“鯊魚”視頻走紅,一查,視頻中的“鯊魚”竟是從東山購買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噬人鯊。9月8日,東山縣人民檢察院對該縣公安局提請逮捕的一起涉嫌非法出售、獵捕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罪案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顏某某,決定批準逮捕。
該翻的車,早晚會翻。近日,警方調查結果出來了:相關部門對鯊魚殘體組織樣本進行DNA條形碼鑒定后,發(fā)現(xiàn)此組織樣本屬于軟骨魚綱屬鯊目鼠鯊科的噬人魚種類,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這坐實了網(wǎng)紅“提子”吃“鯊魚”危害國家保護動物的違法事實。
一條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怎么進入網(wǎng)紅“提子”的口中呢?警方查實:東山縣漁民顏某某在拖網(wǎng)作業(yè)時,捕獲了這條鯊魚;后幾經(jīng)倒騰,由沈某某以7700元轉賣給金某某(即網(wǎng)紅“提子”)。很“不幸”,二位賣給的是網(wǎng)紅,網(wǎng)紅要表演,表演翻了車,拔出蘿卜帶出了泥。
倒是這位網(wǎng)紅博主“提子”,看著是個明白人,應該知道大白鯊是國家保護動物,所以在直播時打出了“人工養(yǎng)殖可食用”的口號,但別人的耳目是不好掩蓋的,明知不可為而強為之。
知道可能翻車,但還是這么做,大概是流量的誘惑所致。雖然是吃播,但她們似乎并不在乎烹飪的手法及味道,她們只追求感官的刺激,追求食材的異質性、聳動性,借此來博取關注。去年5月,就有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螺”的美食博主被依法刑事拘留。教訓并不遙遠,但“提子”們并沒有吸取教訓,依舊以身試法。
這樣也好,她的以身試法,也是以身普法,以自己活生生的經(jīng)歷,給現(xiàn)今諸多“變味兒”的吃播提個醒:不該吃的就不要動嘴。一動嘴,無論你是影響力巨大的網(wǎng)紅,還是隱身其后為其服務的每一個鏈條上的人,都會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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