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在鄭州舉行,《河南省養老服務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提請二次審議。
實現街道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
今年,省委、省政府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納入我省重點民生實事,計劃在年底前在全省實現每個街道和社區都有一所養老服務設施,這是解決老年人家庭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補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短板的有力舉措。
據《條例(草案)》起草小組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在調研中,有單位建議增強對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在街道和社區全覆蓋的剛性約束。《條例(草案)》第二十條增加一款,內容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實現街道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滿足老年人就近養老服務需求。”
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
養老服務是重大民生工程,事關國計民生和社會長治久安。為滿足老年人多樣化、高質量養老服務需求,河南歡迎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條例(草案)》提出,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激發各類服務主體活力,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促進養老服務事業健康發展。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度,科學確定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類型和照料護理登記,評估結果作為老年人享受相關補貼、接受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入住養老機構等的依據。
規范養老機構收費
《條例(草案)》擬對養老機構預付費的金額由“不得超過六個月”的服務費修改為“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押金的金額由“不得超過三個月”的服務費修改為“不得超過一個月”,取消了可以收取保證金的規定,并明確規定:“養老機構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其他費用”“預付費、押金等費用的收支情況,應當每季度向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監護人公布。”
嚴厲打擊違規使用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等行為
《條例(草案)》明確了對采取欺騙手段取得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的行為的法律責任,規定采取欺騙手段取得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門責令退還占用的建設用地,沒收違法所得以及在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對于享受供地優惠支持政策的養老服務設施,擅自改變其用途或者使用性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大象新聞·河南新聞廣播記者 劉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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