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發布《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方案(3.0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3.0版)》),其中明確,在省外已經取得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的入豫進口冷鏈食品,于“豫冷鏈”系統內報備賦碼后可直接進入市場流通。這意味著,該項政策落地后,將為河南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省去一筆不小的流通成本。
在省外已取得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
將無需再次進入屬地監管倉
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是為儲存、加工(分包)、銷售的進口冷鏈食品實行集中檢測、集中消毒、集中存儲、集中賦碼的場所,按照現行的防疫規定,所有進入河南、鄭州的進口冷凍冷藏肉品和水產品,必須先進入本地集中監管倉進行集中消毒、檢測和貯存,在取得《預防性消毒證明》《核酸檢測證明》《鄭州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并賦上“豫冷鏈”食品安全追溯碼后才能出倉。
這一流程在《工作方案(3.0版)》中有了變化。其明確,對于海關直接入豫和未取得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河南嚴格落實總倉管理,實施總倉集中檢測、集中消毒、集中存儲、集中賦碼,做好提前報備、入庫核審、預防性消毒、抽樣檢測、出庫賦碼等工作。
而對于省外已經取得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的入豫進口冷鏈食品,在“豫冷鏈”系統報備賦碼后可直接進入市場流通。其中,各環節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人員、車輛、冷庫等信息據實錄入“豫冷鏈”系統,確保全流程可追溯,實現與省疫情防控一體化平臺的數據共享。
“我們之前就在企業端的鄭州市冷鏈食品物防追溯系統中看到了通知,如果有省外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就不用進入本地集中監管倉進行第二次采樣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那么我們每年將能省下數百萬元的消殺成本!”
河南某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該企業在“豫冷鏈”系統中測試,將進口冷鏈食品在港口取得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報關單、消殺證明、核酸證明通過“豫冷鏈”系統進行報備后,系統即可生成“豫冷鏈”二維碼,完成賦碼流程。上述負責人向記者表示,但目前按照此流程,貨物還不能直接上市銷售。“拿到省外的出倉證明不用進入本地集中監管倉進行二次消殺的具體實施方案什么時候才能出臺?”
企業別著急
政策正式落地尚需一定時間
記者注意到,在河南出臺此項政策前,省外已發布過相應政策。
陜西省市場監管局官方網站6月22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口冷鏈食品經營環節“三專、三證、四不得”管理工作的通知》顯示,在該省,持有省外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原則上不要求再次入集中監管倉。必要時,從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集中監管倉輸入的進口冷鏈食品,需再次入陜西省集中監管倉進行核酸檢測和外包裝預防性消毒。
那么,這項政策何時可以在鄭州落地?
記者從鄭州市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鄭州市正在加緊出臺正式方案,方案印發后相關政策將正式落地,目前尚需一定時間。(大河報·豫視頻記者康亞飛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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