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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聞·河南廣播電視臺交通廣播記者:朱浩
電動自行車方便快捷,是不少鄭州市民出行的首選交通工具,其中也不乏一些學生。為了讓孩子們過一個安全快樂的暑假,鄭州交警九支隊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的宣傳教育力度,7月14日下午15點左右,兩名稚嫩的面孔未戴頭盔騎著電動車在鄭州市中原路行駛,被正在執勤的民警李垚攔下,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讓違法人通過微信掃執勤民警胸卡背面的二維碼,進行交通違法處罰“五選一”,同時告知當事人:1、首先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2、除了要滿足年齡要求,騎行時還必須佩戴安全頭盔,不允許搭乘12周歲以上的乘車人。經過民警的耐心教育,兩名學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承諾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識。
在此,鄭州交警九支隊提醒廣大青少年:暑假出行時,盡量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果騎車,首先年齡要達到符合騎車標準,同時要佩戴頭盔、遵守交通法規。同時,警方也希望廣大家長能夠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不要存在僥幸心理而過分縱容孩子的違規行為,爭取在自身出行時為孩子做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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