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為提高電動車駕乘人安全頭盔的佩戴率,以及駕駛乘坐機動車安全帶的佩戴率,鄭州交警自即日起至九月底開展為期3個月的“一盔一帶”查處專項行動。
騎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在發生交通事故或意外時能減緩頭部的傷害,減少死亡率;系安全帶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將身體與機動車縛成一個整體,減少車輛翻滾事故時駕駛人或乘客被甩出車外造成死傷。
鄭州交警在查處中發現,一些電動車駕駛人夏天怕熱,置安全于不顧,不佩戴安全頭盔,有的佩戴安全頭盔不扣好安全扣,有的把安全頭盔放在車座下,有的掛在車把上;在查處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中,駕駛人一般都能系安全帶,部分副駕駛乘客不系安全帶,有的副駕駛乘客系著安全帶但車座放倒躺在車內,有的把腳翹到前工作臺上;后排乘客很多不系安全帶,有的不知道后排還必須系,有的認為沒有必要系;很多兒童乘車沒有在后排配備專用兒童安全座椅,而是家長抱著孩子坐在車座上。以上這些現象和安全隱患必須消除,才能確保大家的出行安全。
在查處行動中,鄭州交警將嚴格管理措施,一是加強路面管控,以查促戴。在市區主干道各個路口,用3個月時間嚴查“騎行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不系安全帶尤其是副駕駛和后排不系安全帶、兒童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座椅”等交通違法行為。
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第一次當場責令改正,不予處罰,登記錄入當事人相關信息;第二次在違法路口打“小黃旗”進行義務執勤10分鐘;第三次直接予以處罰。
通過這次查處行動,切實提升鄭州市城市道路和公路騎乘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率、駕乘機動車時安全帶佩戴率,預防和減少騎乘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機動車不系安全帶引發的死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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