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工人日報消息,6月22日,記者從河南省醫療保障局獲悉,《河南省省直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出臺,7月1日起,省直職工醫保實行門診共濟,一個參保年度內,門診統籌最高支付限額,在職職工為1800元/人、退休人員為2300元/人。2022年門診統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減半。
《細則》改進了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在職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本人個人賬戶,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按5.6%費率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不建立個人賬戶。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為每月95元;按靈活就業人員退休的不建立個人賬戶。
省直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可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個人賬戶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本人參加職工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等的個人繳費。同時,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參保人員在辦理醫保關系轉移時,個人賬戶結余資金可隨同轉移,不具備轉移條件或參保人員出國定居、死亡的,本人或繼承人可以申請辦理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取。
據悉,我省門診統籌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參保人員在非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由個人全額負擔。門診統籌起付標準按次設定,每次40元,一天(一個自然日)內在同一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多次就診的負擔一次起付標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設起付標準。同時,門診統籌支付限額單獨計算,不與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累計。一個參保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三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為:在職職工55%、退休人員65%;二級及以下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為:在職職工60%、退休人員7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為:在職職工70%、退休人員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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