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一女生飲料中被他人投放不明物有了最新進展。6月13日下午,上海警方通報顯示,該女生飲料中被一男同學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騰片。律師認為,當事男生行為若造成嚴重后果,則涉嫌違反刑法。
“我在圖書館,就出去吃頓飯的功夫,咖啡杯被一個男生下了東西。我回來以后喝了感覺味道很奇怪,沒敢吞。然后去保衛處查了監控。”12日,一則爆料引發關注,當事女生被指是上海外國語大學的學生。13日,大象新聞致電上海外國語大學黨辦,工作人員稱,“正在調查中,結果會盡快公布。一切以通報為準。”
13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通報稱,經初步調查,6月12日中午12時許,該校學生尹某某(男,21歲)在學校圖書館內趁該女生離開座位之際,向其咖啡杯中投放異物。該女生喝了一口后,察覺咖啡異樣,將剩余咖啡倒掉,并向學校保衛部門報告。經醫院檢查,未發現該女生身體異常。警方隨后找到尹某某,其承認在女生咖啡杯中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騰片,該泡騰片系從網上購買。目前,分局已將相關物證送市局專業技術部門檢驗,相關調查工作在進一步開展中。
對此,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解讀認為,如果該男生言論屬實,則僅侵犯了女生的所有物權,賠禮道歉賠償咖啡損失即可;如果該男生所放異物對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后果,則學生涉嫌違反刑法。
“由于咖啡屬于女生的所有物,該男生未經允許擅自添加異物,侵犯了女生的處分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民法典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該學生應當承擔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的侵權責任。”付建進一步分析稱,“如果投放物質造成當事人死亡,則該男生涉嫌故意殺人罪未遂;如果造成當事人輕傷及以上傷害,則涉嫌故意傷害罪未遂;如果造成當事人昏迷、意識模糊,目的是為了性侵被害人,則涉嫌強奸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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