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記者從河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獲悉,《河南省氣象信息服務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提請審議,對氣象信息的發布傳播、應急聯動、災害防御、趨利避害作用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規定。
政府應當建立基于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高風險區域、高敏感行業、高危人群的應對機制
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的精準、及時、規范發布與傳播,直接關系到全社會及時、正確采取防御措施,減輕氣象災害的不利影響。
《條例(草案)》規定了氣象主管機構及其所屬的氣象臺站應當按照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的要求,開展遞進式氣象服務,并明確要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御建議,為政府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規定了政府、媒體、相關單位傳播氣象預報預警的責任。鼓勵各類媒體和個人及時、準確傳播氣象預報預警信息。
在建立氣象災害應急聯動機制方面,《條例(草案)》認為應當在全省建立氣象災害應急聯動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應對能力。因此,《條例(草案)》規定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預案,制定不同等級氣象災害預警的防范應對措施,建立基于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高風險區域、高敏感行業、高危人群的應對機制。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等級,監督指導屬地行業實施主體做好氣象災害防范工作。
同時,要求社會公眾應當采取相應的自救互救措施,配合政府及有關部門采取防范應對措施,最大限度減輕或者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區域發展規劃、重點建設工程時,要評估氣象災害風險防御能力
充分發揮氣象信息的趨利避害作用,是氣象事業服務地方發展的應有之義。《條例(草案)》規定,政府及有關部門在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區域發展規劃、重點建設工程時,要評估氣象災害風險防御能力,開展城市通風廊道規劃設計,建設城市內澇氣象監測預警系統,開展極端天氣對供水、供電、供暖等城市安全運行的影響評估。同時,提出要加強氣象信息在糧食生產、農產品氣候品質認證、特色氣候小鎮創建中的應用,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關于氣象災害防御設施的建設,《條例(草案)》明確要加強氣象信息服務保障設施建設,系統提升氣象災害防御保障水平。規定政府及有關部門、氣象主管機構、電信運營企業應當加強氣象預警信息傳播設施和渠道建設。
其中,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地天氣氣候特點,加強防洪、抗早、防風、防凍、防雷、防意等防御設施的建設與管理,進一步提高氣象災害防御應對能力。(大象新聞·映象網記者 王姝)
頭條 22-05-23
頭條 22-05-23
頭條 22-05-23
頭條 22-05-23
頭條 22-05-23
頭條 22-05-23
頭條 22-05-23
頭條 22-05-23
頭條 22-05-23
頭條 22-05-23
頭條 22-05-23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2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21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