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了150碗熟肉食品的官司,感覺和我們遇到的情況很像”。4月25日,甘肅的李女士(化名)反映,她和丈夫一起經營的牛羊肉店鋪,也遭遇了職業打假人的索賠。
3月底,一名顧客在她的店鋪前后買了兩次牛羊肉,在第二次大量購買后卻以商品是“三無產品”為理由要求店鋪退一賠十,索賠金額達7萬余元。
李女士表示,要求賠償的是一名來自黑龍江的顧客。大象新聞記者從索賠顧客處了解到,他不會撤訴,并表示這不是自己第一次消費維權,此前曾把維權所得部分錢款進行慈善捐贈。
兩次購買,拆箱全程錄像
3月20日,一名顧客在李女士經營的店鋪內下單2斤東鄉手抓羊肉,因疫情原因,3月24日下午,李女士夫婦用郵政EMS航空件給發出貨物。這名顧客在27日收到貨物后表示“嘗了羊肉,感覺很不錯”,并以家中要清明祭祖為由向李女士訂購大批牛羊肉。
隨后,這名顧客下單了80斤牛羊肉,總價為7552.5元。“一開始我們很高興,畢竟店鋪剛開始營運就有這么大訂單。”令李女士沒想到的是,該顧客在收到牛羊肉當天,就要求退還第一次購買的2斤手抓羊肉。
在店主提供的客服聊天截圖中,這位顧客以“商品顯示7天無理由退貨”“你拒絕退款我把貨全退回去”“不退款就讓平臺介入”等理由,要求店鋪退掉第一次購買的2斤手抓羊肉。李女士稱,“因為我們是新店,如果收到投訴會影響我們的信譽,所以我們就同意了他退貨的要求”。
4月初,李女士突然收到市場監管局的電話稱,有顧客投訴他們店鋪售賣三無產品,并要求其賠付十倍賠償。李女士經了解得知,這名投訴的顧客和此前大量下單購買牛羊肉的顧客是同一人。“我們懷疑他職業打假,因為第二次收貨時,他從還沒打開包裹時就開始進行全程錄像。”
店家:郵寄箱子上標明生產標識
接到投訴后不久,店鋪收到了起訴書,李女士夫妻在和對方進行溝通后,認為對方“故意釣魚索賠”。
“對方說我們是三無產品,但是我們郵寄過去的箱子上清楚貼了相應的標識。”李女士說,自己經營銷售當地牛羊肉的網店,已經成功獲取營業執照與食品經營許可證,合作的供貨商也都有完整的資質,“每一個合作商都是當地老字號,在本地賣牛羊肉最少十年,根本不是所謂的‘三無食品’”。
根據李女士提供的包裝顯示,貼在郵件包裝箱外的標簽上寫明了品名、儲存方式、保質期、包裝方式、生產日期、生產地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號。
投訴顧客:不是第一次進行消費維權
“我是普通消費者,這就是正常的消費維權”。索賠顧客告訴大象新聞記者,他不是職業打假人,向法院上訴并要求賠償的原因,是希望售賣三無產品的經營者付出代價。
據悉,該顧客向法院提出了7萬余元的賠償訴訟請求。起訴書中寫道,顧客在收到快遞的時候打開包裹,發現里面的熟羊肉、熟牛肉無任何標簽,均是三無產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顧客提出要求商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起訴書還稱,該顧客多次跟商家協商溝通,但商家并不履行應有義務,不得已才選擇起訴。
該顧客表示,這不是他第一次進行消費維權,如果能順利得到賠償,他將把部分賠償款捐出去做慈善。針對第一次退單原因,該顧客解釋稱不宜透露更多詳細信息。
據了解,該案件已經進入司法階段。店主李女士表示,“我們認為自己遭遇到了職業打假人的惡意投訴,我相信法律會給出一個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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