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月內,山東第二次調整核酸檢測價格!近日,省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的通知》。今天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對此進行權威解讀。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一級巡視員仇冰玉介紹,今年3月21日,在國家醫保局的指導支持下,我省將核酸檢測單人單檢(含檢測試劑)價格由40元/次統一降至28元/次,混檢(含檢測試劑)價格由10元/人次(5混1、10混1)統一降至不限混檢人數6元/人次。
為適應疫情防控對核酸檢測提出的新要求,省醫保局會同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部門,確定通過有效降低核酸檢測擴增試劑、提取試劑和采樣管采購價格,騰出空間,進一步降低核酸檢測價格。4月19日下發通知,要求自4月26日零時起,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含檢測試劑)價格由28元/次統一降為24元/次,混檢(含檢測試劑)價格不區分樣本數量由6元/人次統一降為4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檢測試劑等其他費用。此次核酸檢測價格調整是山東省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進行的第5次調整,也是近一個月內的第二次調整。
調整后的單人單檢價格和混檢價格,是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收費的最高限價。根據要求,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將設置專門的區域和窗口,為單純進行核酸檢測采樣的群眾提供采樣服務,并不得收取掛號費、門診診察費(一般診療費)。各類檢測機構應同時提供不同服務,供群眾選擇;要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示項目價格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在核酸檢測中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擾亂市場秩序和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明碼標價、價外加價的違法行為,相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
為落實這次調價工作,省醫保局將組織全省各級醫保部門、經辦機構、核酸檢測機構、檢測站點,于4月25日22時前全部完成機構信息系統、醫保結算信息系統的調整工作,確保4月26日零時全面執行新價格。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將聯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各地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管和督導,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新的核酸檢測價格順利實施。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4
頭條 22-04-22
頭條 22-04-22
頭條 22-04-22
頭條 22-04-22
頭條 22-04-22
頭條 22-04-22
頭條 2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