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今天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解讀《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
聚焦簡化預算編制,推行便捷服務機制。《實施意見》從便利科研人員的角度出發,簡化預算編制申報等內容和程序。比如,圍繞簡化項目預算申報,大力推行“經費測算說明制”等容缺申報方式,除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外,其他費用均無需編列預算科目,只需提供基本測算說明即可,并且在評審時還可以作出補充完善。再如,圍繞簡化費用類別確定程序,財政部門、項目主管部門在下達具體科研項目預算時,不再區分費用類別,改由項目承擔單位在下達項目科研團隊時再確定直接費用、間接費用的總體額度,使費用確定更加貼合科研一線實際。又如,圍繞擴大預算自主權,進一步拓展包干制實施范圍,將人才和軟科學領域項目納入試點范圍,并鼓勵從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自主開展試點工作。
聚焦改進支出管理,完善高效運行機制。推動經費撥付更“快”:實行“直通車”限時撥付管理,預算批復下達后,由項目主管部門在項目任務書簽訂后30日內,將經費直接撥付項目承擔單位,有緊急需要的,還可在預算批復前預撥科研經費,以避免出現科研項目“等米下鍋”的情況。推動經費使用更“活”:將設備費預算調劑權下放至項目承擔單位,設備費以外的直接費用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負責人。對急需的科研設備和耗材,實行“特事特辦、隨到隨辦”采購機制。科研項目結余資金不再收回,全部留歸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直接支出。推動工作保障更“優”:實施科研財務助理制度,為科研人員提供全方位專業化服務;推行多業務“一站式”“一票式”報銷機制,緊急事項必要時先支付、后審核;項目承擔單位對項目進度和經費使用實施“雙研判、雙提醒”,并承擔科研財務決算編報,以便科研人員從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專心致志搞科研創新。
聚焦激發內生動力,優化收入激勵機制。《實施意見》推出一攬子對科研人員的組合式激勵措施,著力構建“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收入分配新機制。一方面,著力解決績效支出“有沒有錢、敢不敢發”的問題。對科研間接費用擴大計提基數、提高計提比例,其中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的間接費用計提比例最高可達60%,并規定間接費用可全部用于科研人員的績效支出,且明確財政科研項目績效支出不作為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調控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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