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以#蜜雪冰城門店違法使用童工被罰#為話題,登上了微博熱搜榜第二。
4月7日,映象網查閱企查查網站發現,4月2日,天臺縣蜜雪冰城飲品店新增一項行政處罰,處罰事由為違法使用童工,被浙江省天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罰款1.25萬元。
企查查網站信息顯示,該門店違反《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第二條第一款,《浙江省實施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浙江省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已構成違法使用童工。根據《浙江省實施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處罰款人民幣壹萬貳仟伍佰元整(12500)。
蜜雪冰城工作人員表示,已反饋相關部門
另據中國新聞周刊,涉事門店負責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記者,該童工為15歲女孩,輟學,“因為我的錯誤決定,我應該承擔這個問題。” 蜜雪冰城工作人員表示,已反饋相關部門,待處理。
我國《勞動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均有禁止使用童工的相關規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明確規定童工年齡標準為不滿16周歲,使用童工罰款標準為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
企查查顯示,天臺縣蜜雪冰城飲品店成立于2019年4月30日,經營者為王琦。經營范圍包括一般項目:小餐飲店(三小行業);小食雜店(三小行業);外賣遞送服務;辦公用品銷售;文具用品零售;玩具銷售;箱包銷售;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據了解,蜜雪冰城是中國門店規模最大的連鎖茶飲品牌之一,發端于1997年。蜜雪冰城創始人張紅超早在1997年就開設了第一家冷飲店,但直到2007年才開放加盟。
違法使用童工要承擔什么法律后果?
勞動法明確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并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來源:映象網綜合企查查、今日說法、中國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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