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自然資源廳、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云南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力推進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通知》明確,在滇中新區、蒙自經開區、瀘西產業園區和其他條件具備的各類開發區,探索開展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試點,先行實施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供應。
推進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是云南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高土地供應效率、減輕企業負擔的重大舉措,對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提高行政效能、激發市場活力具有重要作用。通過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將進一步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實現市場有效、政府有為、企業有利的有機統一,促進工業項目盡快落地達效,全方位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通知》指出,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是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開發邊界內具備供地條件的區域,對新建工業項目用地先行完成區域評價、設定控制指標,并實現項目動工開發前所必需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條件的可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工業項目“標準地”指標體系由區域評估和控制性指標構成。區域評估一般包括區域節能、區域環境影響、防洪排澇影響、壓覆重要礦產資源、水土保持、水資源論證、地質災害危險性、文物保護等;控制性指標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單位排放、單位能耗、容積率等。
《通知》明確了“事先作評估、事前定標準、事中作承諾、事后強監管”等主要任務,提出在滇中新區、蒙自經開區、瀘西產業園區和其他條件具備的各類開發區,探索開展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試點,先行實施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供應。各試點地區要結合實際,編制工業項目“標準地”試點實施方案,制定控制性指標,經州、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省直各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在區域評估、指標體系的制定、實施、監督等環節對試點地區加強指導。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總結試點經驗,形成可在全省復制、推廣的模式。針對經濟社會發展程度不同的地區進行分類指導,逐步實現全省范圍內新增工業項目用地采取“標準地”供應。(昆明日報記者李雙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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