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洛陽市民向大象新聞記者反映,稱洛陽潤峰家居廣場地下車庫違規收取5元停車費。“從7時至23時,只要停車超過30分鐘,每次收費5元。”不少市民認為這樣的收費標準,與洛陽城市區停車管理通告中的相關要求不符。對此,大象新聞記者進行了調查。
3月23日下午,記者來到了潤峰家居廣場地下車庫。在車庫入口旁邊,貼有一張知行公園停車場收費公示牌,顯示7點至23點,機動車半小時內免費,半小時以上收費3元。
隨后記者進入知行公園地下車庫,發現里邊同樣張貼有知行公園停車場收費公示牌,收費標準卻不一樣,7點至23點,半小時內免費,半小時以上收費5元。旁邊還貼有一張黃色牌子,稱知行公園潤峰家居廣場內部停車場,非員工車輛按照收費公示收費。
記者在該地下車庫停車超過30分鐘,出場時掃碼支付停車費5元。為什么門口公示牌顯示超過半個小時收費3元,到地下車庫卻成了5元呢?現場一工作人員解釋稱,上邊公示牌只針對地上車位收費,地下車庫統一收費5元,并稱收費標準都是經過上級領導審核的。隨后記者聯系了該地下車庫一周姓負責人,該負責人稱地下停車場是屬于企業內部停車場并不對外,收費標準也是按照發改委的文件進行定價。但記者在停車現場發現,該車庫屬于無人值守自主繳停車費,并且在進入車庫時也并沒有被告知是屬于內部停車場,需要收費5元。
據了解,2019年4月,洛陽市城市管理局、洛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洛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洛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洛陽城市區停車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中明確規定,洛陽市城市區已經備案或審批的停車場點(含社會單位和個人出資建設的停車場)實行計次收費,收費標準為:小型車輛3元/次、中型車輛5元/次、大型車輛8元/次,過夜不分車型10元/次,停車30分鐘內免費,24小時跨時段按過夜標準收取,不得分時段累進收費,社會單位和個人出資建設的停車場嚴禁自行定價。
隨后針對這一問題,記者聯系了洛陽市澗西區市場監管局湖北路監管所,該所一工作人員稱,以前發改委規定企業自主經營停車場可以允許調價,后來洛陽市四部門統一下發通告,對停車收費做了明確規定,但好多企業不愿意執行,目前也一直在督促協調其按照市里通告收費標準執行執行。但該工作人員也坦言,對方稱停車場是私有的內部停車場,對其并沒有太大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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