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山東省醫保局、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的通知》,決定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自3月21日零時起執行。
通知提出,為更加有效應對我省疫情形勢變化,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檢測和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群眾負擔,經研究,決定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其中,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含檢測試劑)價格最高不得超過28元/次。醫保支付標準相應調整。公立醫療機構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技術規范進行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混合檢測,不區分樣本數量,最高價格為6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檢測試劑等其他費用。
非公立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核酸檢測服務,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各類核酸檢測機構要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示項目價格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在核酸檢測中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擾亂市場秩序和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明碼標價、價外加價的違法行為,相關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據了解,在本次價格調整前,我省核酸檢測單人單檢檢測費是30元,加上核酸檢測試劑最高不高過40元,混合檢測收費價格是1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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