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日前,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廈門市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和《廈門市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以下簡稱新“兩綱”),規劃部署了未來10年我市婦女兒童發展的目標任務。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是黨的奮斗目標。讓廣大婦女兒童共建共享更加美好生活,是新時代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新“兩綱”針對新時期婦女兒童發展的特點、需求及其短板等,設置切實可行的目標措施。其中,《婦女綱要》共設置8大領域,提出88項主要目標和110項策略措施;《兒童綱要》共設置7大領域,提出78項主要目標和100項策略措施。可以說,新“兩綱”是解決婦女兒童工作問題的“良方”,是更好實現婦女兒童美好生活期待的“施工圖”,是與時俱進推動婦女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的行動指南。
市委、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婦女兒童工作,先后制定實施了3個周期的《婦女綱要》和《兒童綱要》,創造了鮮活經驗,彰顯了廈門特色,一些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綱要的生命力在于實施,將綱要轉化為惠及婦女兒童的福祉,還需要各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市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將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依法保障婦女兒童權益,提高婦女兒童健康和受教育水平,支持婦女就業創業,加強新時代家庭家教家風建設,服務好全市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為更高水平建設高素質高顏值現代化國際化城市、努力率先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廈門市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
追求男女平等是偉大的事業。廈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婦女事業和婦女發展,先后實施了三個周期的廈門市婦女發展綱要,為優化婦女發展環境、保障婦女合法權益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市委市政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大力發展婦女事業,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婦女工作機制,探索積累了許多創新經驗。全市婦女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貢獻率明顯提升,社會地位顯著提高,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狀況不斷改善,受教育程度不斷提高,參與決策和管理的途徑更加多元,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在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進一步彰顯,發展環境不斷優化。婦女的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得到明顯提升。
依據憲法和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根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福建省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和《廈門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結合我市婦女發展實際,制定了《廈門市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由“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組織實施”“監測評估”四個部分組成,設置婦女與健康、婦女與教育、婦女與經濟、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婦女與社會保障、婦女與家庭建設、婦女與環境、婦女與法律共8個領域,提出新十年婦女發展的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婦女與健康
主要目標:
1.婦女在全生命周期享有優質的衛生健康服務。婦女人均預期壽命延長,人均健康預期壽命提高。
2.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9/10萬以下。
3.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識明顯提高。宮頸癌、乳腺癌綜合防治能力不斷增強。適齡婦女宮頸癌人群篩查率達到75%以上,乳腺癌人群篩查率逐步提高。全面推進13-15周歲女性人乳頭瘤病毒疫苗接種工作。促進宮頸癌和乳腺癌的早診早治,宮頸癌患者治療率達到90%以上。
4.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優生優育知識,促進健康孕育。婚前醫學檢查率保持在90%以上。減少非意愿妊娠。
5.減少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到2%以下;孕產婦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率達到98%以上;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產婦治療率達到95%以上。
6.提升婦女心理健康水平。減緩婦女焦慮障礙、抑郁癥患病率上升趨勢。
7.全面普及健康知識,提高婦女健康素養水平。
8.改善婦女營養狀況。預防和減少孕產婦貧血。
9.提高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比例,提高婦女體質測定標準合格比例。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達到45%以上,婦女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比例達到94%以上。
10.保障在廈女臺胞身心健康,享有同等醫療衛生服務。
11.健全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婦女健康水平不斷提高。加強婦女健康相關科學技術研究,強化婦女健康服務的科技支撐。
婦女與社會保障
主要目標:
1.婦女平等享有社會保障權益,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提高生育保險參保率。
3.完善醫療保障體系。婦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6%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適度。
4.完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婦女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6%以上,待遇水平穩步提高。
5.完善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提高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中的婦女參保人數,落實相關保障待遇。
6.繼續提升城鎮靈活就業婦女的社會保險參保人數和覆蓋面。
7.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符合基本生活和專項救助條件的婦女都得到基本社會保障。
8.持續提高婦女福利待遇水平,重點向老年、殘疾、單親、獨居、空巢、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特定婦女群體傾斜。
9.建立完善多層次養老服務和長期照護保障制度。保障老年婦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養老服務,失智、失能婦女的照護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以社區為單位的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95%以上。穩步建立長期照護保險制度。
10.加強對婦女的關愛服務,重點為有困難、有需求的婦女提供幫扶。
11.落實在廈女臺胞同等待遇,增進臺胞福祉。
婦女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增進婦女對 思想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情感認同,引領婦女做偉大事業的建設者、文明風尚的倡導者、敢于追夢的奮斗者。
2.教育工作全面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各級學校全面推進性別平等教育,教師和學生的男女平等意識明顯增強。
3.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學前三年毛入園率保持在99%以上。
4.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義務教育鞏固率穩定在99%以上。
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并保持在98%以上。
6.女性平等接受職業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7.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的性別結構逐步趨于平衡。
8.重視并大力培養女性科技人才和各類社會事業人才。科技人才中女性比例不斷提升。男女兩性科學素質水平差距不斷縮小。
9.促進女性樹立終身學習意識,女性接受終身教育水平不斷提高。
10.勞動年齡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斷提高。
11.老年婦女享有平等受教育機會,經常性參與教育活動的老年婦女比重不斷提升。
12.鼓勵和支持臺灣女專家、學者、教師來廈門的高校、職業院校從事教學與研究。
婦女與家庭建設
主要目標:
1.樹立新時代家庭觀,弘揚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家庭落地生根。
2.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增強家庭功能,提升家庭發展能力。
3.拓展支持家庭與婦女全面發展的公共服務。
4.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5.充分發揮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推動婦女成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設者、倡導者和受益者。
6.倡導構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開展婚姻家庭支持服務。預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降低婚姻家庭糾紛對婦女發展的不利影響。
7.倡導、支持、促進落實男女共擔家務。縮小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
8.促進父母共同承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責任,為未成年子女身心發展創造良好家庭環境。
9.支持家庭承擔贍養老人責任,不斷提升老年婦女家庭生活質量。
10.促進兩岸婚姻家庭健康發展。
婦女與經濟
主要目標:
1.鼓勵支持婦女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充分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參與經濟發展、平等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權利和機會。
2.促進平等就業,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0%以上。促進女大學生充分就業。
3.優化婦女就業結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37%左右。
4.促進女性人才發展。每年新增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37%,促進女性勞動者提升職業技能水平。
5.保障婦女獲得公平的勞動報酬,男女收入差距明顯縮小。
6.保障女性勞動者勞動安全和健康。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保持低水平。
7.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補償等權益。
8.增強農村低收入婦女群體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9.充分發揮婦女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重要作用。
10.落實在廈女臺胞享有經濟參與的同等待遇。
婦女與環境
主要目標:
1.提高婦女的思想政治意識,引導婦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提升全社會的性別平等意識,積極構建以男女平等為核心的社會主義先進性別文化,讓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的共同遵循。
3.健全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評估和監管機制。
4.全面提升婦女的媒介素養,提高婦女利用信息技術參與新時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5.提高婦女的生態文明意識,促進婦女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做生態文明建設的推動者、踐行者,為建設美麗廈門貢獻力量。
6.減少環境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農村自來水普及率穩定在98%以上,農村集中供水水源水質不斷提升。區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的比例保持在100%。
7.農村廁所衛生環境全面改善。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標準化建設與實際需求相適應。公共場所第三衛生間普遍設立。
8.在具備條件的公共場所和有條件的用人單位設立母嬰室。
9.在突發事件中,婦女的特殊需求得到滿足,應對能力不斷提高,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10.堅持文化育人,保障婦女的基本文化權益,提高婦女生活品質。
11.引導廈臺婦女共同探索海峽融合發展新路,助力打造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的“第一站”。
12.加強婦女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引導婦女講好廈門故事,全面提升廈門婦女的影響力。
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主要目標:
1.保障婦女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提升參與水平。
2.中國共產黨女黨員保持合理比例。中國共產黨各級黨員代表大會中女黨員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區黨員總數中的女性比例。
3.各級人大代表和常委會委員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各級政協委員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市、區政府領導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擔任正職的女干部占同級正職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市、區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擔任正職的女干部占同級正職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6.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7.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中的女代表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8.村黨組織成員、村黨組織書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會成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村委會主任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9.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黨組織書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中,女性比例達到55%以上;社區居委會主任中的女性比例達到42%以上。
10.鼓勵支持女性參與社會組織,擔任社會組織負責人。
11.鼓勵婦女參與社會政策制定以及相關立法工作,確保女性在公共事務中的知情權、表達權和參與決策權。
12.鼓勵和支持在廈女臺胞積極參與各領域評先評優活動。
婦女與法律
主要目標:
1.全面貫徹落實男女平等的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健全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法規體系。
2.促進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的規范化、制度化和有效運行。
3.提高婦女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和能力。充分發揮婦女在建設法治中國典范城市中的作用。
4.尊重婦女,保障婦女人格權益。
5.深入宣傳和實施反家庭暴力法,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6.嚴厲打擊拐賣婦女、性侵害婦女等違法犯罪行為。
7.提升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法治意識,有效遏制針對婦女的性騷擾。完善對受害婦女的救助機制。
8.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對婦女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9.保障婦女財產權益。保障婦女的財產所有權、繼承權,對婚姻家庭關系中共有財產的知情權和平等處理權。保障婦女的居住權。
10.依法為婦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保障遭受侵害婦女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廈門市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培養好少年兒童是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作。市委市政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把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兒童工作機制進一步鞏固,兒童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兒童發展和兒童事業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約,我市兒童事業發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
未來十年,為扎實推進我市兒童事業發展,依據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根據《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福建省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和《廈門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結合我市兒童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廈門市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由“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組織實施”“監測評估”四個部分組成,設置兒童與健康、兒童與安全、兒童與教育、兒童與福利、兒童與家庭、兒童與環境、兒童與法律保護7大領域,提出新十年兒童發展的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覆蓋城鄉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兒童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2.普及兒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兒童及其照護人健康素養。
3.新生兒、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降至2.8‰、3.2‰以下和3.8‰以下,城鄉差距逐步縮小。
4.構建完善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預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兒童常見疾病和惡性腫瘤等危害兒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鎮、街道為單位保持在95%以上。
7.促進城鄉兒童早期發展服務供給,普及兒童早期發展的知識、方法和技能。
8.5歲以下兒童貧血率和生長遲緩率分別控制在5%和3%以下。兒童超重、肥胖上升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9.兒童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小學生近視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視率降至60%以下,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降至70%以下。兒童青少年總體近視率每年降低0.5個百分點。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達到90%以上。
10.增強兒童體質,中小學生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優良率達到60%以上。
11.增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能力,提升兒童心理健康水平。
1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性科學教育,兒童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高。
13.在廈臺胞兒童享有同等醫療保健服務。
兒童與安全
主要目標:
1.減少兒童受傷害致死和致殘。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20年數據為基數下降20%。
2.排查、消除溺水隱患,兒童溺水死亡率維持低水平。
3.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使兒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減少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和中毒等傷害的發生、致殘和死亡。
5.兒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保障兒童用品、兒童游樂設施等質量和安全。
7.預防和制止針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8.提高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能力,預防和有效處置學生欺凌。
9.加強兒童網絡安全保護,有效預防和干預兒童沉迷網絡,有效治理不良信息、隱私泄露等問題。
10.加強生命教育。減少兒童自殺事件的發生。
11.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監測報告系統進一步完善。
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全面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學前教育毛入園率穩定在99%以上。
3.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穩定在99%以上。
4.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保持在98%以上。
5.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得到根本保障。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穩定在99%以上。
6.兒童科學素質全面提升,科學興趣、創新意識、實踐能力不斷提高。
7.以提高兒童綜合素質為導向的教育評價體系更加完善。
8.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尊重、平等、友善的師生關系和同學關系。
9.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進一步完善。
10.保障在廈臺胞兒童受教育權,并享有同等待遇。
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提升兒童福利水平,基本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
2.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城鄉、區域和不同群體之間兒童公共服務需求得到公平滿足。
3.鞏固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保障兒童基本醫療權益。
4.構建連續完整的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實施重點人群營養干預項目。
5.加快普惠托育服務建設。普惠托育服務機構和托位數量持續增加。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不低于4.5個。
6.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流浪兒童的生存、發展和安全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7.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更加健全。
8.城鄉社區兒童之家覆蓋率進一步鞏固提高,服務能力持續提升。
9.監測預防、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五位一體”基層兒童保護機制有效運作。開通并有效運行全國統一的兒童保護熱線。
10.大力加強基層兒童福利工作陣地和隊伍建設。
11.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和兒童社會工作專業隊伍明顯壯大。
12.保障在廈臺胞兒童同等享受越來越多的福祉。
兒童與家庭
主要目標:
1.發揮家庭立德樹人第一所學校作用,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保障兒童平等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尊重個體差異。
3.落實未成年人監護制度。教育、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落實撫養、教育、保護責任,樹立科學育兒理念,掌握運用科學育兒方法。
4.增強親子互動,建立平等和諧的親子關系。
5.培養兒童成為好家風的踐行者和傳承者。
6.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指導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95%的城市社區和85%的農村社區(村)建立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
7.50%的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8.全面落實支持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9.提升兒童與家庭的理論和實踐研究水平,促進成果轉化應用。
10.健全與臺港澳兒童家庭交流合作機制,促進融合發展。
兒童與環境
主要目標:
1.將兒童優先理念落實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各方面,尊重、愛護兒童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形成。
2.提供更多有益于兒童全面發展的高質量精神文化產品。
3.保護兒童免受各類傳媒中不良信息的影響。提升兒童媒介素養。
4.兒童參與家庭、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5.創建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兒童友好示范社區。
6.增加公益性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校外活動場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務質量。
7.減少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農村自來水普及率穩定保持在98%以上,全面提升農村衛生廁所的衛生環境和質量。
8.提高兒童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養成綠色低碳生活習慣。
9.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時充分考慮兒童的身心特點,優先滿足兒童的特殊需求。
10.深化廈臺港澳及僑胞兒童事業交流合作發展。
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貫徹執行兒童保護法律法規。
2.加強保障兒童權益的執法工作。
3.完善對兒童的司法保護制度,司法工作體系滿足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殊需要。
4.兒童法治素養和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保護兒童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提高。
5.消除針對女童的一切形式歧視。
6.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權益。
7.全面貫徹實施未成年人監護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獲得有效監護。
8.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對兒童的經濟剝削,嚴格監管安排兒童參與商業活動。
9.依法嚴懲性侵害、家庭暴力、拐賣、遺棄等侵犯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10.依法嚴懲利用網絡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11.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實行分級干預。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未成年人人口數量的比重。 12.保障未成年人依法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廈門日報記者 翁華鴻 通訊員 付錦凝)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7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6
頭條 22-03-05
頭條 22-03-05
頭條 22-03-05
頭條 22-03-05
頭條 22-03-05
頭條 22-03-05
頭條 22-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