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省文物勘探管理工作,近日,河南省文物局發布了《關于開展2021年度文物勘探許可證年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擬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之間,對全省各文物勘探單位的文物勘探許可證進行集中年審。
《通知》明確,本次文物勘探許可證年審須提供《河南省文物勘探許可證》正本、2021年度業務工作總結、單位情況介紹、專業人員配備情況介紹、至少3份《文物勘探報告》樣本等材料,且于2021年10月30日前取得河南省文物勘探許可證的單位均須參加此次年審。
《通知》指出,2021年度文物勘探許可證年審截止時間為2022年2月28日。各地文物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文物勘探管理“分級負責制”,各文物勘探單位所提供年審資料,須經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
《通知》強調,凡取得文物勘探許可證的單位,每年須按要求參加年審,凡當年文物勘探項目數量較多,但未發現任何遺跡現象的勘探單位,應提供具體原因說明材料。凡當年未參加年審或文物勘探質量不合格的單位,視為年審不合格,將根據相關管理辦法全省通報批評。連續兩年年審不合格的單位,將取消其文物勘探許可證。(記者 陳靜)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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