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日前,擁有千萬粉絲的網紅“小慧君”因不履行法院判決被封號引發熱議。此前,“小慧君”發視頻哭訴被老板性騷擾,且老板強迫其簽訂含有霸王條款的合作協議。然而事情真相是,“小慧君”為達到低成本解約目的,不惜捏造事實,與多名網紅聯手策劃老板性騷擾的苦情戲碼,對老板及其家人造成心理上、名譽上的巨大傷害,對公司及其他員工造成經濟上、品牌上的巨大損失。
虛構的“控訴”能夠引發軒然大波,其背后折射出來的問題值得我們深思。目前,我國《刑法》缺乏針對“網絡虛假信息和謠言”的明確規定,互聯網領域立法存在空白,對網絡造謠者的懲處往往較輕,低違法成本致使造謠行為時有發生。加之網絡水軍的推波助瀾,以及部分網友非理性“跟風”,很容易造成網絡謠言持續發酵升級。作為法治社會公民,我們應克服情緒化心態,客觀理性看待問題,自覺學會運用法律手段維權,共同守護公平正義的底線。
強化社會大眾依法維權意識。維護自身權益是每一個公民的正當權利,使用合法合規的方式方法,不僅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權益,更有利于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強化社會大眾依法維權意識,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對于勞動糾紛、財產糾紛等常見問題,廣大民眾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人民調解、法院訴訟等途徑依法維權。
提升廣大網民理性認知水平。信息化時代浪潮下,網絡謠言摻雜在海量信息中,部分民眾因信息掌握不及時、不對稱,以及受自身價值觀念、理解認知影響,往往容易過度情緒化跟風,甚至成為謠言的助推者,污染網絡空間,誤導公眾輿論,嚴重的甚至會破壞社會穩定,危害公共安全。廣大民眾要了解網絡媒體的屬性功能,明晰傳播信息過程中的責任義務以及規則要求。出現網絡謠言時,有關部門要積極組織有影響力、有責任感的網絡達人,及時對網絡熱點事件開展正面評論,通過微信、微博以及主流媒體廣泛轉發推廣,引導廣大網民形成正確的認知。
加大違法造謠監管懲戒力度。在大多數違法造謠案例中,被造謠一方往往需要花費大量精力、財力來自證清白,即便還原了真相,心理傷害和聲譽損失也難以撫平。而造謠一方,幾乎不用付出什么代價,甚至還能全身而退。造謠者之所以敢屢屢以身試法,究其根本在于對違法造謠的監管薄弱、懲戒乏力。對此,一方面,互聯網平臺應強化信息監管,規范網絡信息發布的審核管理,從源頭遏制謠言滋生。另一方面,網信部門應提升技術手段,加強動態預警監測,提高溯源追蹤能力;公安部門應加大調查懲處,提高網絡謠言違法成本,讓造謠者閉嘴,讓傳謠者住手。同時,有關部門要針對網絡造謠的重大危害、懲處辦法、典型案例等廣泛宣傳宣講,以案為鑒、以案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凝聚不能造謠、不敢造謠、不想造謠的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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