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晨
(資料圖片)
為切實加強辦案指導,深入推進打擊懲治涉網黑惡犯罪專項行動,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印發4件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涉網絡黑惡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檢第一檢察廳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聚焦“套路貸”“裸聊”敲詐等犯罪領域
記者:最高檢發布依法懲治涉網絡黑惡犯罪典型案例,主要出于什么考慮?
答:最高檢發布這批依法懲治涉網絡黑惡犯罪典型案例,是深入推動打擊懲治涉網黑惡犯罪專項行動的具體舉措。2022年8月,最高檢會同公安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等九家單位下發通知和方案,決定在全國開展為期一年半的打擊懲治涉網黑惡犯罪專項行動,推動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在信息網絡空間持續縱深開展。檢察機關作為指控和證明犯罪的主體,在專項行動中應當積極發揮作用。為了更有針對性指導全國檢察機關參與專項行動工作,有必要以典型案例的方式,明確工作重點和方向,準確把握案件定性、法律適用和政策運用,提升此類案件辦理質量,確保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效果。
涉網黑惡犯罪辦理難度大、爭議問題多,有必要加強指導。隨著移動互聯技術發展和智能終端的普及,傳統犯罪利用信息網絡實施得越來越多,其中一些網上有組織犯罪的危害性已經達到應當認定為黑惡犯罪的程度。但是與傳統的主要在線下現實生活中實施的黑惡犯罪不同,涉網黑惡犯罪在犯罪手段、方式、影響和后果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點,信息網絡相關犯罪的法律治理面臨更多復雜的挑戰。面對司法實踐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首要的任務是進一步明確和統一執法司法標準。通過此次案例選編,最高檢梳理了2018年以來三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期間以及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以來的涉網絡黑惡犯罪案件辦理情況,總結提煉經驗和規則,有針對地加強指導。
記者:這批涉網絡黑惡犯罪典型案例有何特點?
答:本批案例聚焦重點領域,典型性強。按照此次專項行動方案,主要打擊懲治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裸聊”敲詐、“套路貸”、輿情敲詐、惡意索賠、“軟暴力”催收、網絡水軍滋事等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組織。此次選編的典型案例聚焦當前實踐中常見、多發,群眾反映強烈、被害人群體廣泛的網絡套路貸、網絡輿情敲詐、網絡裸聊敲詐、網絡“軟暴力”催收四類犯罪領域,4起案件具有較為普遍的代表性、典型性。其中1起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3起為惡勢力犯罪集團犯罪。
與此同時,突出法律性,指導性較強。本批案例以涉網絡黑惡犯罪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中的常見爭議問題為重點展開編寫。涉及的問題包括:網絡“套路貸”如何認定、有組織實施網絡“套路貸”認定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條件、無接觸的網絡犯罪如何把握認定黑惡勢力的行為及危害性特征,“軟暴力”催收認定為尋釁滋事的條件、涉黑惡犯罪中敲詐勒索和強迫交易如何區分、惡勢力犯罪集團組織成員的范圍和成員的犯罪數額如何認定、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此類案件中如何落實等。
健全涉網絡黑惡勢力源頭防范治理機制
記者:最高檢對檢察機關參與打擊懲治涉網黑惡犯罪專項行動有何具體的要求?
答:最高檢高度重視黑惡犯罪在網絡空間的發展態勢,依法能動履職,加大網絡領域黑惡勢力的打擊懲治力度。黑惡勢力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整個犯罪鏈條突破了傳統犯罪的地域限制,其社會危害存在放大輻射效應,甚至可能大于直接的暴力犯罪行為。如本次選編的湯某甲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直接造成多名在校學生或剛畢業學生自殺自殘、退學休學等嚴重后果。各級檢察機關要高度重視黑惡犯罪在網絡空間的發展態勢,立足檢察職能,發揮偵查監督和協作配合機制作用,密切與其他部門協作配合,拓寬案件線索來源,有針對性梳理近來已決和在辦涉網絡犯罪案件,廣泛收集、及時移送涉網絡黑惡犯罪線索,深挖徹查,力爭辦理一批典型、優質案件,堅決遏制黑惡犯罪向網絡空間的蔓延。堅持法律標準,切實做到“不放過,不湊數”。打擊懲治涉網黑惡犯罪專項行動是掃黑除惡斗爭進入常態化后啟動的一項專項執法行動,各級檢察機關應當準確把握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特點和認定標準,堅持把“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原則不折不扣落實到日常辦案中,切實提升案件質量。應當認定為黑惡犯罪的依法從嚴從重追訴,應當按照普通犯罪或者不作為犯罪處理的堅決不拔高、不湊數。此外,深入參與社會治理,共筑清朗網絡空間。堅持以案促治,結合辦理的涉網絡黑惡案件,加強普法宣傳,用好檢察建議機制,有針對性制發檢察建議,不斷健全涉網絡黑惡勢力源頭防范治理機制。尤其是要加強在校學生、老年人等容易被網絡黑惡犯罪侵害群體的普法宣傳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網絡貸款、債務催收、自媒體運營、直播平臺等領域的治理工作。我們也督促涉網黑惡犯罪分子(包括在逃人員)在公安司法機關強大的打擊懲治攻勢面前,停止違法犯罪行為,盡早投案、歸案,爭取寬大處理。
明確網絡貸款認定為“套路貸”的標準
記者:這批涉網絡黑惡犯罪典型案例對于辦案實踐具有哪些指導借鑒意義?
答:本批涉網絡黑惡典型案例,明確網絡貸款認定為“套路貸”的標準。按照主客觀一致原則,對存在制造民間借貸假象、制造虛假給付事實、故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違約金及利息畸高、惡意壘高債務、軟硬兼施“索債”等情況,綜合認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屬于“套路貸”犯罪。明確網絡“套路貸”類犯罪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標準。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往往缺少線下人與人的物理接觸,在網絡“套路貸”等犯罪中表現為通過電話、短信、視頻等方式進行“軟暴力”滋擾、恐嚇、侮辱等,這種情況下在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四個特征中尤其要關注行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軟暴力”作為黑惡犯罪行為中的“其他手段”必須達到與“暴力”“威脅”等慣常手段相當的程度,能夠產生欺壓、殘害群眾的效果,在后果上表現為在網絡空間和現實社會造成重大影響,且應當造成具體的特別嚴重后果,才能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本批案例重申,對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為對象實施的網絡犯罪,要依法從嚴從重懲處。社會危害十分嚴重、情節十分惡劣的案件,對其中的組織、領導者、首要分子,在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時,要從嚴把握從寬量刑建議的幅度。網絡有組織犯罪往往涉案人數眾多,對社會閱歷少、參與犯罪時間短、實際作用小的初犯、偶犯,尤其是剛參加工作或者實習的大學生、務工人員,為謀生而誤入犯罪組織,自愿認罪認罰的,本著教育挽救的方針,予以區別對待,依法從寬處理。
本批案例還強調要堅持懲治與保護相結合,比如在網絡貸款領域,如果貸款屬于正常、合法的貸款,只是催收手段涉嫌違法、犯罪的,要著重打擊“軟暴力”催收這一手段行為,要注重維護合法債權,不能保護“老賴”,在處罰時也要考慮被害人是否違約、違約的嚴重程度等情況。在利用新媒體實施輿情、新聞敲詐類案件中,要注意區分公民和媒體的合法監督權與輿情、新聞敲詐的界限,避免走極端,影響公民和媒體正常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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