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民政部、中央組織部等31個部門聯合簽署合作備忘錄,加大對婚姻登記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根據這些部門簽署的《關于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聯合懲戒對象為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當事人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將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戶口簿、無配偶證明及其他證件、證明材料的;作無配偶、無直系親屬關系、無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等虛假聲明的;故意隱瞞對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狀況,嚴重損害對方合法權益的;其他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行為的。
備忘錄規定,聯合懲戒措施共有14條,包括限制招錄(聘)為國家公職人員、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等,涉及個人招聘錄用、從業資格、職務晉升、評先評優、企業審批認證、融資授信、補貼性資金支持等多個領域。
備忘錄明確,民政部基于全國婚姻登記信用信息平臺,建立嚴重失信名單,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全國婚姻登記信用信息平臺實現數據交換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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