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針對當前暴雨洪澇災害,根據《廣東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規定,廣東省減災委決定于 9 月 8 日 18 時將省Ⅲ級救災應急響應提升至Ⅱ級。
廣東省減災委員會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和任務分工,積極落實各項救災救助措施,確保災區群眾基本生活,加快恢復災區生產生活秩序。
頭條 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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