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有網友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廣州一高校食堂檔口
因其每份飯售價低于13元
遭到食堂管理方罰款
該網友曬出了兩張圖片,其中一張顯示是一張通知單,名稱是《廣州芳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處罰通知》罰款原因是“飯類價格低于13元,屢教不改”,處罰則為“給予經濟處罰300元”。在一張微信聊天截圖一名備注為“周經理”的人員,發出兩張圖片后稱“明天再不改罰1000元”。
相關消息一出引發網友熱議,不少網友對餐飲管理公司,此舉表示不滿!
據羊城晚報報道,事件發生在廣州華立學院,檔口“平安香扒飯”,位于學校C2食堂一樓。該食堂內各檔口的餐食價格普遍在13-18元一份不等,也存在部分餐食的價格在20元以上,而“平安香扒飯”檔口的大部分餐食為12元一份。
校方最新通報:中止飯堂外包
9月7日,針對“檔口因飯菜低于13元不進行漲價被罰”一事,廣州華立學院發布“關于學校C2飯堂網絡輿情事件的通告”,指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學校于6日中止與飯堂承包方承包協議。C2飯堂將由學校后勤總務處及學校膳食管理委員會自行經營管理。
對此,光明網在評論中表示:
對于寒窗苦讀的莘莘學子來說,食堂飯菜價格本來就不應該過高,更不能因商家拒絕漲價就對其進行處罰。雖說是承包商所為,但學校也應履行監管責任,時刻關注學生們的實際需求,不能“一包了之”、做個不聞不問的“甩手掌柜”。食堂更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在提供健康、衛生、營養的高質量飯菜上多下功夫、“做文章”,而不僅僅是追求利潤最大化,眼睛只盯在錢上。
已有地方發文:
高校學生食堂原則上自主經營
記者注意到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發文
高校學生食堂原則上自主經營
山東省教育廳在《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學生食堂管理的意見》中指出:
高校(包含公辦、民辦)學生食堂原則上自主經營;
自主經營的,要保本運營;引入社會力量建設、承包或委托經營的,應微利運營,并逐步過渡為自主經營;
控制飯菜價格;
學生食堂一律在售賣窗口明碼標價單品飯菜價格;
引入社會力量建設、承包或委托經營的學生食堂飯菜價格,不得明顯高于自主經營學生食堂同類同質同量飯菜價格。
中國青年報(整理:張小松)綜合:羊城晚報·羊城派、新快報、大洋網、光明網、山東教育發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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