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消協官網發布了 "2023 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 "。在商品大類投訴中,家用電子電器類、房屋及建材類投訴量均居前十位。在具體商品投訴中,家具類商品投訴量居第八位,上半年家具投訴量為 13935 件,同比上升 11.44%。
中消協指出,家具類投訴量居高不下,主要是因為近年來家裝建材行業的亂象頻出。隨著家裝建材行業蓬勃發展,相關領域消費糾紛也大量增加。同時,家裝領域消費糾紛普遍存在案件復雜、調解難度大等特點。
綜合來看,家裝領域的消費投訴主要涉及以下四個方面:
【資料圖】
一是裝修工期延誤,如經營者不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家具產品或不按約定時間施工;
二是全屋定制家具貨不對板,如家具成品的尺寸、款式、顏色與合同約定和設計圖不符;
三是家裝材料以次充好,以普通材料冒充環保材料。如宣稱家裝材料為 " 歐標 ",但實際并無相關具體標準;
四是家具建材賣場以約定或單方聲明排除法定責任。如賣場內商家跑路,賣場以消費者未直接與其簽訂購買合同為由,拒絕承擔柜臺出租者義務。
由于自 2023 年開年以來,各地屢現家居經銷商跑路事件,其中不乏兔寶寶、曲美等上市頭部品牌。中消協特別針對此類事件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給出了具體的指導意見。
中消協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
同時,家居賣場應加強對賣場內店鋪的管理,對于存在撤場風險的商戶要及時對消費者作出預警,對于因商戶撤場造成的糾紛,賣場應當承擔連帶賠付責任,不能簡單粗暴地以未使用賣場合同、未 " 統一收銀 " 等理由作為擋箭牌拒不擔責。
此外,中消協還特別提醒消費者在選擇裝修公司時,要重點關注經營者的資質、質保服務、消費者評價等方面的信息,簽訂合同時要對裝修質量的標準進行明確和量化,重點審查質保條款、違約責任等內容,注意及時留存證據。施工方應當依法誠信經營,將可能產生的增項和預估價格充分告知消費者,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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