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姜勤章 記者 王菲)女子買了一套二手房,包含附屬車庫一個。可房屋過戶后,張女士給房子和車庫更換新鎖,沒想到車庫新鎖卻被鄰居砸了。后經多方打聽才知道,原來自己買的車庫是與鄰居共有。張女士遂到鹽城市射陽消協投訴中介公司存在欺詐行為,要求賠償損失 50000 元。
今年 6 月份,張女士經某房產中介公司介紹,看中一套二手房,并對房屋附屬的車庫也比較滿意。經與中介公司反復交涉,談妥價格及過戶等相關事宜,在中介公司安排下,6 月 21 日和房主見面簽訂買賣合同,合同上約定房款總價中包含附屬車庫一個。合同簽訂后,在中介公司見證下,辦理過戶房屋交接手續。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7 月初,張女士為房子與車庫更換新鎖。可換鎖后沒幾天,張女士發現車庫門被撬開,新鎖被砸壞。經多方打聽,張女士才知道自己買的車庫是與鄰居共有,鄰居見沒有人打招呼車庫被換鎖,一氣之下將鎖砸了。
張女士認為是房屋中介公司與原房主欺騙,雙方發生爭執后兩次到公安派出所報警均無果。7 月 18 日,張女士來到射陽消協投訴中介公司存在欺詐行為,請求消協幫助維權,要求賠償損失 50000 元。
消協人員收到投訴后,會同射陽縣開發區分局對投訴情況進行研究,調查清楚簽訂合同前,房屋中介公司與原房主是否已告知張女士車庫系兩家共同。
在調查中,原房主承認,車庫并不是自己單獨擁有,在委托中介賣房時已將情況告知中介公司;房屋買賣交易過程都是中介公司在具體交涉,自己沒有參與,合同也是中介公司擬訂,自己只是出面簽字,對合同內容根本沒有研究,認為合同上約定附屬車庫一個符合事實,不存在欺騙問題。中介公司承認在交易過程中未說明車庫是兩家共有,但辯稱忘記了,是失誤。
從調查情況來看,房主委托中介出售房產,而中介公司在交易過程中始終未說明車庫是兩家共有的事實,甚至中介公司在張女士告知準備換新鎖也未說明車庫不是獨有,中介公司提供服務時介紹二手房的情況不真實不全面,不是一句 " 失誤 " 就可以推卸責任的。
同時,合同約定附屬車庫一個,常理上應理解為獨立車庫,原房主是簽訂合同的主體,簽訂合同時應該對合同的具體條款做出解釋。
通過這些信息分析,調解員與投訴人也進行了深入溝通:車庫是 20 年前建筑的,只有 12 平方米,其實際價值不會超過 50000 元,況且也有一半使用權,主張訴求應切合實際。
7 月 20 日,各方都作出讓步,原房主同意退款 18000 元,中介公司為自己的 " 失誤 " 買單 4500 元,張女士也作出讓步,不再主張其他訴求。
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一定要選擇正規房地產經紀機構,注意核實相關證件的原件及所載信息是否與事實相符;與房屋中介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一定要詳細閱讀合同條款,避免約定不清楚,權利義務不明確;在進行交易時,一定要保留相關證據,以便在權益受到侵害時及時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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