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直播帶貨,有人直播唱歌,有人直播游戲,有人直播嘮嗑,但你見過直播 PK 喝酒、直播線下約架的嗎?前不久,網紅 " 中原黃哥 " 在直播間 PK 飲酒,后因飲酒過量而身亡。而就在今年 5 月,主播 " 三千哥 " 同樣因直播時過度飲酒離開了人世。
此外,直播拔體毛、跳樓、斗狠等無下限、博眼球的行為在網絡平臺上也是層出不窮,很多主播一不小心就越過了 " 紅線 "。此前," 浙江宣傳 " 在《" 黑紅也是紅 " 危害不淺》一文中就說道:無原則、無底線、無理性的 " 玩法 " 帶來的負面效應不容小覷。
(資料圖片)
直播亂象的 " 遮羞布 ",隨著多起直播違法違規行為的曝光被無情揭開,令人唏噓。不禁要問,這些網紅主播為何屢次挑戰生理極限和道德紅線?帶血的、病態的直播為何屢禁不止?
一位 PK 失敗的主播被懲罰喝酒(視頻截圖) 圖源:新華社
一
伴隨著直播行業的快速發展,不少主播動起了歪腦筋,他們游走于道德與法律的邊緣,甚至不惜以身涉險,最終釀成血淋淋的悲劇。分析起來,目前的直播亂象大致有這么幾類:
病態式直播。對網紅主播來說,想出名就需要更多流量、更高關注度,于是一些網紅在直播時無所不用其極。
前有主播 " 安安 " 和 " 小嬌妻 " 直播 " 奪命飆車 " 結果雙雙殞命;后有號稱 " 大胃王 " 的主播在吃播時身體不適,后經搶救無效去世;有自詡 " 國內高空挑戰第一人 " 的主播失手墜樓;此外還有吃生雞蛋的、喝芥末水的,甚至喝洗腳水的,這些幾近自虐自殘的 " 才藝展示 ",不僅威脅著主播本人的生命安全,還會誘導網友跟風效仿,沖擊社會公序良俗。
違法式直播。一些現實中的違法行為 " 載入 " 互聯網后,也在直播間頻頻上演。此類直播亂象觸碰了法律底線,無疑成了影響社會秩序的一大隱患。
比如,有的情感主播精心編造家長里短的 " 假戲碼 ",實際是博同情的商業陷阱,涉嫌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又如,有的主播在人流密集場所,以各種噱頭隨機與路人搭訕甚至強吻對方,致使路人在 " 懵圈 " 的情況下被千萬網友圍觀,權益受到侵犯;前段時間,某地 5 名主播直播 " 約架 ",以聚眾滋事的方式故意制造熱點,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
" 添亂 " 式直播。有些直播雖然沒有違法,但帶來的麻煩同樣不少。比如,有主播聲稱要幫農民割麥子,實則在麥田里直播閑聊,可見 " 割麥子 " 是假," 割韭菜 " 是真;還有的主播涌入搶險救災現場,舉著手機或自拍或直播,發布不專業的救援指導,不但影響了救援工作,還誤導了不明真相的網友。
相關直播截圖
究其本質,這些直播就像是 " 秀場式 " 的賭局,斗的是無底線的流量,博的是無下限的眼球,雖引來了關注,卻用錯誤的行為傳遞了錯誤的理念。如此 " 主播賣丑 - 觀眾買單 " 的惡性循環,無論是對主播自身還是對整個社會來說,危害都不容小覷。
二
那么,一些網紅主播為何頻頻在直播中挑戰底線,甚至不惜違法犯罪,進而陷入災咎?筆者以為,至少有這樣幾方面原因。
網絡主播們身在流量漩渦中,意在將流量轉化為收益。數據顯示,我國已有超 1.5 億網絡直播賬號、超 10 億內容創作者賬號。很多網紅或主動 " 卷 ",或被動 " 卷 ",蹭熱點、引關注、賺流量,一次次挑戰極限,制造越來越強的 " 刺激 "。他們花樣百出,是因為禁不住 " 流量即收益 " 的誘惑。
在如此境地之下,主播淪為被流量支配的 " 工具人 ",觀眾淪為被流量操縱的 " 韭菜 "" 大冤種 ",直播就變成了一場被流量主導的游戲。
平臺的 " 游戲規則 " 和監管漏洞不容忽視。一方面,流量分配規則不公平。按照平臺規則,越是有點擊量的頭部主播就越能得到流量加持,這種 " 馬太效應 " 加大了普通主播受關注的難度,也逼迫他們不斷 " 打怪升級 ",被裹挾著加入滾滾亂象當中。
另一方面,平臺對直播的監管存在漏洞。比如,直播平臺雖然對包含抽煙喝酒等行為的直播管理較為嚴格,但如果主播刻意遮掩躲藏,平臺的反應就沒那么及時了。據報道," 三千哥 " 的一個賬號曾因直播飲酒被封禁,但他又開了好幾個賬號讓粉絲轉場,并采取遮擋動作或者網絡 " 黑話 " 躲避審核,這種情況下,監管就產生了盲區。
少部分站臺叫好的 " 看客 " 亦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部分網民或是惡意帶節奏,或是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由此形成了低俗直播的網絡 " 看客文化 "。比如," 三千哥 " 在直播間豪飲時,屏幕里經常出現一排排 "666" 的叫好,還有評論稱贊 " 大哥威武 ";網紅 " 羅小貓貓子 " 直播喝農藥時,就有網友不斷起哄 " 快喝快喝 "。
" 有時壓死駱駝的,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無數的沙粒。" 遏制直播亂象,還有待網絡空間風氣的持續凈化。
圖源:視覺中國
三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如何讓網絡直播告別 " 野蠻生長 "?筆者有幾點看法。
首先,做好 " 品控 ",提高網絡主播上崗 " 門檻 "。在 " 全民皆可當主播 " 的時代,主播應該成為優質內容的供應者,將規范性作為內容生產的基礎,在符合社會規范與大眾審美的基礎之上,尋找差異化與個性化。
從個體層面而言,網絡主播應意識到," 網紅 " 主播要 " 紅 " 之有道,自設防線、守住底線、不越紅線,讓有深度、有溫度、有厚度的直播深入人心。
相關部門也要對網絡直播進行正確引導。去年 6 月出臺的《網絡主播行為規范》列舉了 31 項主播的禁止行為,劃定了主播的從業 " 紅線 "。接下來,如何建立更完善、更具操作性的行業標準和行業規范,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對粉絲數達到一定量級的主播,可以提出考核與持證要求,或是發揮直播行業協會作用,推動設立網絡主播信用評價體系,形成網紅主播從業門檻、退出機制等;對即將走進直播間的新人主播,也應給予相應指導和培訓,培養更多優質主播,讓 " 網紅 " 也乘上深度與理性的 " 列車 "。此外,能否謀劃舉辦網絡主播發展論壇,引導他們在創新創造、社會服務等方面,承擔更多社會責任。
其次,監管力量需要及時 " 亮劍 "。直播行業越是發展,監管規范越要跟上。隨著行業內卷加劇,直播亂象更是如地鼠般隱蔽性強、隨機性大、難以根治。針對直播行業,監管部門還需制定更完善、更具法律效力的專項規則,設立可行的 " 法律紅綠燈 "。對屢屢 " 秀下限 " 的直播,不能只靠 " 事后打板子 ",更要加強事前和事中監管,及時發現并迅速整頓治理,鏟除直播亂象的生存土壤。
這些年來,網絡管理部門相繼出臺了 10 余個專項管理文件,對直播提出了監管要求。比如,杭州市上城區創新打造了直播電商數字治理平臺,通過全流程在線監管、內容實時監測和評論區情況實時捕捉,探索 " 跨部門、跨層級、跨系統、跨業務、跨地域 " 的協同機制。
最后,價值航標要不斷 " 校準 "。互聯網不是自家的 " 客廳 ",而是表達公共意見的 " 廣場 "。網紅主播獲得巨大流量與關注度的同時,也意味著要肩負一定的社會責任,更應該遵守法律法規,做好榜樣。
當然,對廣大網民來說,也要認識到互聯網是社會輿論的 " 放大器 ",別因為一時好奇,陷入流量爭奪的混戰中,無形間助長了網絡空間的歪風邪氣。
直播,理應是有趣、有愛、有益的靈魂碰撞,而不是有害、有戾、有惡的玩命游戲,更不是違背公序良俗和主流價值觀的媚俗爭斗。" 贏了流量,卻輸了健康與底線 " 的直播可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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