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港查獲一批 " 洋垃圾 " 總重超 533 噸
(資料圖片)
日前,天津新港海關查獲了天津口岸今年以來最大一批 " 洋垃圾 ",總重超 533 噸。
天津新港海關關員在對一批申報進口的 " 鉻礦 " 進行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夾雜有膠皮、塑料、磚塊等,部分礦石表面有明顯灼燒痕跡,與正常的鉻礦差異較大。
天津新港海關查驗二處進口查驗一科副科長孟令宏表示,經取樣送檢,這批貨物的鉻含量不足 1%,正常鉻礦的鉻含量應該會達到 30% 以上。最終,這批貨物被判定為我國禁止進境的固體廢物,也就是俗稱的 " 洋垃圾 "。后續,工作人員將全程嚴密監管這批貨物,按照 " 從哪來,到哪去 " 的原則,確保貨物全部退運出境。
濟南海關查獲 143 噸廢輪胎 全部退運
海關總署日前對外通報,5 月 24 日,在濟南海關所屬濰坊海關監管之下,走私進口的 143 噸廢輪胎經轉關運輸,從青島黃島口岸進行退運。
2022 年 2 月,濰坊海關接到上級布控指令,對某企業從韓國進口的 3 批,共 143.07 噸舊輪胎進行查驗,海關關員經實地查驗分析,并送有關部門鑒定,這些廢輪胎屬于我國明令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
據了解,走私進境的廢輪胎主要有兩種用途:一種是進行破碎,對其中的橡膠粉、廢鋼絲進行再利用,這種處理方式會對環境造成重大污染;另一種是進行輪胎翻新后再利用,將對駕駛安全造成重大隱患。
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 構成犯罪依法追責
海關提醒:2020 年 11 月 24 日,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發布《關于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
對于違反相關規定,將境外固體廢物輸入境內的,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海關責令退運,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承運人對固體廢物的退運、處置,與進口者承擔連帶責任。
來源:央視財經、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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