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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發布了關于近期礦山典型事故和違法案件情況的通報。
通報顯示,4月2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吉坤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坤煤礦)發生瓦斯爆燃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4月20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云南錫業郴州礦冶有限公司屋場坪錫礦(以下簡稱屋場坪錫礦)發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5月5日、8日,江西省豐城市曲江煤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曲江煤礦)連續發生2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5月9日,河南能源集團義煤公司耿村煤礦(以下簡稱耿村煤礦)發生火災事故,造成5人死亡。5月14日,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墨竹工卡縣巨龍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龍銅礦)發生豎井墜落事故,造成6人死亡。5月16日,貴州省六盤水市盤州市恒鼎實業有限公司洪興煤礦(以下簡稱洪興煤礦)發生救護隊員啟封密閉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
澎湃新聞注意到,通報披露,吉坤煤礦、屋場坪錫礦為逃避責任,均私自與遇難家屬達成賠償協議、銷毀證據,瞞報事故,在地方政府組織核查時仍不如實報告。耿村煤礦自5月9日14時16分井下發現明火至10日1時23分,歷時超過11個小時,未按規定向上級公司、地方政府、礦山安全監察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目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對吉坤煤礦、耿村煤礦等2起事故均已掛牌督辦,并要求提級調查;對屋場坪錫礦、巨龍銅礦、洪興煤礦、曲江煤礦等4起事故,要求地方政府或有關礦山安全監察部門嚴格調查、嚴肅追責問責。耿村煤礦礦長、黨委書記、總工程師均已被免職。鄂爾多斯市政府對小納林溝煤礦違法生產案件已進行調查,對小納林溝煤礦實際控制人罰款9.9萬元,對礦長給予免職、罰款2.5萬元,對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等6人分別給予行政處罰、合計罰款8萬元,對伊金霍洛旗能源局黨組成員、執法大隊大隊長、盯礦人員等3人立案審查調查,對鄂爾多斯市能源局煤炭安監科科長、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局長等10人分別給予告知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等問責處理,對小納林溝煤礦沒收非法收入1521萬元,并處以1.2倍罰款1825.2萬元,合計3346.2萬元,責令煤礦停產整頓3個月。
頭條 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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