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5 月 26 日,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批準通過了《寧波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的決定》,針對過馬路看手機等行為,增加 "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不瀏覽手持電子設備 " 的規定。
移動互聯網時代,手機成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同時 " 低頭族 " 也無處不在,其中 " 馬路低頭族 " 更是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各地因此引發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
記者注意到,為糾正斑馬線 " 低頭族 " 現象,除寧波外,浙江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如 2019 年開始實施的《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禁止 "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等 ",違反者處警告或 10 元罰款。《條例》施行后不久,當地便開出了第一張行人過馬路看手機的罰單。
2020 年 1 月起實施的《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也針對 " 低頭玩手機 " 過馬路的行為作出禁止性規定?!稐l例》指出,禁止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瀏覽手持電子設備、嬉鬧,違反規定者處警告或 5 元以上 50 元以下罰款。2021 年 4 月修訂的《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在原來 " 斑馬線前禮讓行人 " 的基礎上增加了對行人的要求,規定行人在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不瀏覽手持電子設備,快速通過、不停留不嬉鬧。
據 3 月 5 日報道,近日,《廈門經濟特區斑馬線安全管理規定(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對行人的通行要求:行人不得在斑馬線上坐臥、停留、嬉鬧或瀏覽手持電子設備,違反相關規定,妨礙車輛合法通行的,將被處以警告或五十元罰款。
事實上,禁止過馬路 " 低頭玩手機 ",甚至禁止走路 " 低頭玩手機 ",一些地方已有先例。比如去年 11 月,河南就已經立法禁止行人 " 低頭玩手機 " 過馬路,違者最高可罰 200 元。
目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只是規定了駕駛機動車不得撥打接聽手機,沒有禁止過馬路用手機,但此前有一個案例曾引起廣泛關注—— 2018 年 12 月,廣東中山一位行人因走路用手機闖紅燈,引發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判處緩刑。
數據顯示,中國市場 2022 年擁有超過 9.5 億智能手機用戶。在諸多不分場合、隨時隨地低頭玩手機的人群中,有的因為走路分心而摔倒甚至掉進溝里,有的在公共場所 " 看丟 " 了孩子,還有的逼停了機動車甚至引發了交通事故。如此背景下,糾偏 " 低頭玩手機 " 過馬路,顯然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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