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孫唯
5 月 9 日,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發布通知,宣布廣東 2023 年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即將啟動。5 月 11 日至 14 日,考生憑高考報名號及密碼登錄 " 廣東省 2023 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 " 報名。
(資料圖)
2023 年,廣東高職自主招生含普通高職自主招生、普通現代學徒制試點、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專項試點、職業技能大賽獲獎免試錄取等 4 種招生類型,開展院校共 75 所。所有報考考生須參加了廣東省 2023 年普通高考報名。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采用 " 文化素質 + 職業技能 " 或 " 文化基礎(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下同)+ 職業技能 " 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據生源類型不同,以相對統一的文化測試為基礎,全面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職業技能,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此外,在省級(含)以上行政部門主辦的職業技能大賽獲獎的學生,符合國家、省、學校相關要求的,可免試錄取。取得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中職應往屆畢業生,符合國家、省、學校相關要求的,報考普通高職自主招生(不含普通現代學徒制試點、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專項試點)相關專業可免于職業技能考核。
需要注意的是,高校在校生、2023 年被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轉段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報考高職普通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其他類型高職(專科)層次的招生錄取。報考廣東食品藥品職業學院、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殘障生專項招生專業的考生選擇 " 文化基礎 + 職業技能 " 考核方式進行報考。
普通高職自主招生錄取后,有關招生院校應根據不同生源特點和不同專業培養要求,單獨編班、單獨制定和實施具有較強針對性、適應性和實效性的人才培養方案。學生脫產在有關招生院校學習。通過普通高職自主招生招收的學生,不得轉學。考入有關招生院校的中職應往屆畢業生,原則上不得轉專業,允許轉專業的特殊情形由有關招生院校根據有關要求單獨制定文件規定并提前公布。
普通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錄取后,采取校企協同在崗培養、校企工學交替等培養模式,集中學習不得低于總學時的 40%,實踐性教學學時原則上不得低于總學時的 50%。有關招生院校不得將教學地點設在試點院校、依托載體和合作企業以外的地點,嚴禁將現代學徒制試點與其他形式學歷教育或培訓捆綁,嚴禁與培訓機構、中介機構合作開展招生和教學。普通現代學徒制試點班學生不得轉學,不得轉專業。
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專項試點招生錄取后,學生不得轉學,不得轉入非試點班,非試點班學生不能轉入試點班學習。原則上不得轉專業、不得轉教學地點,個別學生因工作地點變動等特殊情況申請轉教學地點,理由充分、情況屬實且符合相關要求的,有關高校可同意學生轉教學地點;轉入地專業選擇受限制的,如符合國家和省相關要求,可轉專業,但不得轉入非 2023 年退役軍人現代學徒制專項試點招生專業。
通知強調,招生院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嚴格遵守教育部有關高校招生 "30 個不得 "" 八項基本要求 " 等規定,全面維護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
各校要規范招生宣傳管理,招生廣告或者宣傳的表述應當嚴謹、規范,不得采取不適當的語言或者方式開展招生宣傳,不得以新生高額獎學金、違規承諾錄取等方式爭搶生源,不得組織與招生錄取掛鉤的培訓,不得與培訓機構合作開展試點。
嚴禁自行或通過社會機構等組織生源,嚴禁以技能培訓套讀學歷教育方式宣傳組織學生提前入學,嚴禁以 " 先上車后買票 " 的形式招收學生,嚴禁有償招生、買賣生源,嚴禁在試點名單以外、超范圍招生。
嚴禁學校和教師與校外培訓等社會機構合作,通過為考生提供志愿填報、錄取咨詢服務等方式收取費用或誘導學生填報指定院校志愿,牟取利益。嚴禁違規收取考試費、留位費、咨詢費和學雜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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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羊城晚報 · 羊城派
責編 | 楊楚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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