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 黃勝
(資料圖)
據央視新聞,5 月 9 日,哈爾濱市松北區利民學苑小區租戶私拆承重墻事件發生后,哈爾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事件調查組,市區兩級組建工作專班,連夜對該事件進行調查處置。相關調查、監測、處置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事件發生后,松北區第一時間建立應急處置工作專班,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涉事居民已全部轉移安置。成立了 15 個工作組,逐戶走訪,并設立專門咨詢接待處,由專家、律師、醫護人員和相關專業干部接待解答居民疑問,全力做好居民生活服務保障。
圖片來源:都市快報
同時,委托國家和省級權威檢測機構開展調查、鑒定、處置等全面技術工作。根據檢測機構和專家組意見,對拆改的墻體采取局部支護等應急處置措施,防止結構構件損傷及變形進一步發展。
公安機關現已依法對 4 名相關責任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下一步將依據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技術報告,制定相應方案,依法維護居民合法權益。
私拆承重墻,裂到了 21 層!全樓緊急疏散!
近日,位于黑龍江哈爾濱松北區一棟 31 層居民樓的承重墻被砸,事發后該樓棟 4 樓至 21 樓出現不同程度的墻壁開裂情況,導致全樓 200 多戶居民被緊急疏散無法回家。消息一經披露,迅速引發公眾關注和熱議。
" 施工隊在 3 樓給承重墻拆了,已經出現墻體開裂了,鬧得業主都人心惶惶。"" 普通鎬子打不動,這家伙直接上專業的拆遷鉤機。"" 從建筑學的角度來講,這樓廢了。應力已經重新分配了,結構體系轉變了,補回去沒用了 …… 這是危害公共安全!"
據央視財經報道,事發小區位于哈爾濱市松北區,共有兩棟高層,底部由商服連接,其中 B 棟共有 31 層,分為兩個單元。
網友發布的視頻顯示,正在裝修的 3 樓室內,多面墻體被拆除,其中一面墻體成片的鋼筋裸露在外。有業主曬出自家的開裂情況:墻皮大塊脫落,墻上的縫隙清晰可見。
據了解,該棟居民樓一共有 31 層。有居民在接受采訪時稱,砸掉承重墻的當晚墻體就開裂到 15 層,到第二天下午就裂到了 21 層。
4 月 28 日,小區物業發布緊急通知,要求該棟居民樓里的業主緊急疏散撤離,家中禁止留人。240 多戶業主連夜緊急疏散,被臨時安置到附近的酒店賓館。
另外,據海報新聞報道,5 月 5 日,距離事發已經過去 8 天時間,記者在涉事小區利民學苑看到,仍有部分居民住在涉事樓棟內,現場不時會有居民進出。居民告訴海報新聞,雖然政府安排了臨時安置酒店,社區負責一日三餐,但仍有一些居民因為行動不便、家有老人等種種原因選擇繼續住在涉事居民樓里,等待最終的處理結果。
涉事樓層裝修時砸掉的墻體,圖片來源:海報新聞
海報新聞注意到,涉事小區樓下聚集了不少圍觀討論的居民,他們或在商量著事情該如何處理以及下一步的打算,或是義憤填膺地聲討砸承重墻的租客和裝修公司,也有人專門從其他地方趕來圍觀,一時間涉事小區成了附近最熱鬧的地點。但問及是否有人認識上述租客或者裝修公司,所有人均搖頭否認。" 我們這棟樓有 200 多戶,上哪兒認識去。"
哈爾濱物業管理協會:物業應主動提前告知不得損壞承重墻
5 月 7 日,哈爾濱市物業管理協會官微發布通知,要求物業服務企業:" 主動提示,事前告知 ",應將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
其中包括,不得損壞房屋承重結構、構筑物等住宅裝修的禁止行為、禁止敲鑿的部位,裝修垃圾堆放和清運、施工時間等。加強裝飾裝修現場的日常巡查并做好記錄,突出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違規裝修行為的巡視與監督;對違反房屋裝飾裝修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要嚴格履責,及時制止。
1.6 億損失誰來賠?
據媒體報道,有居民透露說," 目前的消息是希望定價賠償,所涉的 240 多戶業主,總計損失大約一億六千八百多萬。"
目前,當地有關部門雖然已將 200 多戶業主,臨時安置到附近的酒店賓館,當地社區也按照每日 200 元 / 戶的標準給予補償,但這只是權宜之計,治標不治本,后續要怎么處理?
圖片來源:都市快報
對此,頭條號法律認證作者 @螞蟻說法 進行了解讀:
1、租戶和裝修人員將面臨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
根據刑法第 115 條第 2 款規定,租戶和裝修人員,將 3 樓的承重墻拆除,使整棟樓變成危樓,將涉嫌過失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自不待言。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 69 條規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 5 萬 -10 萬元的罰款。
租戶和裝修人員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依法應當進行行政處罰,有關部門將會對他們罰款 5 萬 -10 萬元,也不必多言。
問題關鍵,民法典第 1168 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換而言之,租戶和裝修人員應當對此事承擔連帶責任,他們要一同為 1.68 億負責。
2、損失是多少,一定是 1.68 億嗎?
有網友提出,如果該樓房的整體結構安全未受影響,可以通過修補和加固,讓房屋得以恢復,整體損失可能沒有 1.68 億。
可問題是,哪怕加固方案通過了驗收,誰敢住這樣的房子呢?又敢住幾年呢?這樣的房子,誰愿意買呢?而且重新修建和拆完全不是一回事。
比如要恢復承重柱,必須有專業設計與施工單位進行,要采用油壓機向上梁施壓,壓力等于上步負載,必須進行精確計算,上面有多少層的負載全部計算在內,十分復雜。
而案涉樓房被拆的,不僅僅是承重柱,從圖片來看,還包括承重墻和大面積承重結構,非常嚴重,否則也不會整棟樓開裂!
退一步講,就算能夠恢復,除了高昂的恢復價格外,影響了房屋的使用壽命、安全和抗震等損失,也將由租戶和裝修人員連帶賠償。
3、租戶和裝修人員賠不起怎么辦?
民事訴訟法第 243 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他們將面臨被業主申請強制執行的局面。
此外,民事訴訟法第 262 條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具體而言,租戶和裝修人員,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并被限制高消費及禁止出入境,如果他們存在逃避債務的情況,還將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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