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李長需
(資料圖)
指名道姓公布 " 色狼 " 的違法行為,妥不妥當?
天熱了,該穿裙子了。有敏銳的讀者從杭州政府網上,發現了一批行政處罰的公開信息,主要是針對一些在地鐵、公交車上猥褻女乘客的違法者。
白紙黑字," 色狼們 " 的下流行為,被行政處罰文書交代得很清楚。有人偷拍女生裙底,有人用身體、生殖器貼蹭女生臀部,有人朝女乘客撒尿,還有人 3 天內 2 次作案,既偷拍裙底、又用生殖器頂撞女生臀部,還用手貼蹭女生臀部。
憑心而論,對這些人的處罰,越嚴厲越得人心,網友們也大呼 " 真解氣 "" 大快人心 "" 早該這樣了 "。
可是,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公布的被處罰人,名字都未做任何處理,都是真名真姓真 " 出鏡 ",公布出來后,可能會對叫這些名字的人產生一定的困擾,客觀上會對被處罰者產生不小的威懾。這也是網友們所說的 " 早該這樣了 " 的原因,也是他們非常支持且建議全國推廣的原因。他們給出的理由,是現在的色狼猥褻、性騷擾成本太低,沒辦法起到震懾作用,只有用這種狠方式,才能以儆效尤。
杜絕 " 色狼 "、保護女同胞們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這種公布姓名圖一時之快的方式,是否合適,還需要斟酌。
在這次事件中,公安機關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是有法可據的,并沒多大問題。根據公安部發布的《關于印發 < 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 > 的通知》第五條規定: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普遍關注、需要社會知曉的執法信息,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
此次發布的信息,跟以往的警情通報一樣,是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采取防范措施的客觀要求,符合相關規定,并沒有什么不合適的。但在公布信息時,把被懲罰人的完整姓名給公布出來,卻是不妥當的。
因為這種公開是有限制的。根據《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向社會公開法律文書,應當對文書中載明的自然人姓名做隱名處理,保留姓氏,名字以 " 某 " 代替。也就是說,只能公布個姓氏,不能公布名字。杭州方面不管不顧,顯然是用力過猛了,忽略了被懲罰人也和受害者一樣,有著相應的權利,擅自將其名字公布出來,并不妥當。
懲治 " 色狼 ",保護女同胞,可以通過加大地鐵、公交攝像頭的覆蓋率,開發智能識別色狼的 AI 警察技術等手段來實現。這種指名道姓的方式,并非上乘之選。
責任編輯 : 王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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