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打著免費幌子吸引顧客
實現引流目的
(相關資料圖)
待顧客到店后再進行下一步“洗腦”
使其誤以為手術免費
向平臺申請貸款并交付公司
后單方增加任務完成難度
肆意認定顧客違約
以達到不返款的真實目的
朱某等人采用套路化的行為模式
大肆實施“整形貸”詐騙活動
……
4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檢察機關依法懲治醫療美容領域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這起“王某、朱某等人詐騙案”。
2020年4月,朱某、王某、夏某、彭某共同投資成立A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朱某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A公司利用網絡平臺發布信息,宣稱該公司招募互勉整形案例模特,整形手術費用由醫院全額補貼。
? 消費者到A公司后,公司醫療美容顧問、組長、市場總監等人謊稱消費者只需完成每月推薦三至五名女性微信好友作為公司客戶(不要求消費)及發送數張整形手術后照片的簡單任務,就可以免費整形;為了防止消費者整形后不配合完成上述任務,消費者需要自費支付或以個人名義貸款,將全部整形費用先行支付至A公司,后由A公司分期返還全部整形費用,消費者僅需承擔貸款利息費用。
?A公司誘騙消費者以高于市場價格的整形費用消費多款整形項目,并在A公司指定的多個金融服務公司進行個人消費貸款。
? 在向消費者分期返還少部分整形費用后,A公司再以醫療美容顧問離開公司或任務升級、消費者推薦的客戶必須在公司實際消費為由,拒絕繼續向消費者返款。
由此,A公司相關涉案人員形成了套路化的行為模式,大肆實施“整形貸”詐騙活動。
2020年9月,被告人王某帶領李某、賀某、張某、余某等人離開A公司,成立B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繼續開展與A公司模式基本一致的詐騙活動。
經審計,A公司共計招攬分期客戶197名,成單金額共計531萬余元,未返款金額共計421萬余元。B公司共計招攬分期客戶237名,成單金額共計792萬余元,未返款金額共計675萬余元。
偵查階段,檢察機關介入偵查,建議圍繞涉案人員犯意產生時公司經營狀況、犯罪動機、選取作案對象的群體特征、從被害人處獲取資金的手段以及對所得款項的處置方式等重點取證。經公安機關偵查取證,查實了犯罪行為的三個階段:
?打著免費幌子吸引顧客,實現引流目的;
?到店“洗腦”,使顧客進一步誤以為手術免費,向平臺申請貸款并交付公司;
?單方增加任務完成難度肆意認定顧客違約,以達到不返款的真實目的。
三個階段層層遞進、步步升級,其詐騙手段、特征、主觀目的顯露無遺,最終確定朱某等人系采用互聯網宣傳免費整形疊加引入小貸平臺模式惡意侵占他人財產,是借醫療美容之名實施的新型復合式詐騙行為。
在審查逮捕王某、夏某、彭某等人時,王某等三人供述朱某是最大投資人,而朱某辯解其僅出錢投資,對公司經營既不清楚,也未參與。檢察機關通過審查電子數據、書證、資金流向等,從恢復的手機微信聊天記錄中查到,王某、夏某、彭某向朱某匯報經營模式、增加業績量、遇到糾紛如何解決,股東分工情況等重要證據;并找到朱某簽字的股東合作協議書,明確支付銷售團隊高達35%的傭金,對早已入不敷出的A公司而言,根本沒有履約能力;同時審計人員也證實朱某早已收回投資并參與分紅,導致案發時公司賬戶僅剩千元。上述證據足以證實朱某系組織、策劃幕后人員,并成功追捕朱某。
為準確查明被害人,維護其合法權利,檢察機關一方面聯合公安機關依據合同上的信息、資金流向查找被害人;另一方面,反復查閱案卷材料,核對賬務審計報告、合同,并補充收集貸款記錄、返款記錄、通話記錄、乘車記錄等,將無報案材料的130余人確定為被害人。最終,被害人數量從最初認定的20余名增加到400余名,涉案金額從幾十萬增加到上千萬元。
在本案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將追贓挽損工作貫穿全過程。在偵查階段即建議公安機關將資金流向追蹤作為偵查工作的重點之一,及時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產。另一方面,將認罪認罰與追贓挽損有機結合,主動加強與被告人及其家屬、辯護人的溝通,充分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引導被告人主動退贓退賠。最終,在法院判決前,被告人王某等4人共計退賠56萬余元。
檢察官遠程訊問被告人。
2021年10月29日,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王某、朱某等8人提起公訴。2022年8月31日,武昌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11萬元;判處朱某有期徒刑八年八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五個月至三年不等,并處罰金11萬元至1萬元不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武漢市中級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正義網
文字整理:朱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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