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顧左右
3 月 29 日 19 時許,西安一小區發生墜樓事件導致兩人死亡。據當地警方最新的警情通報,葉某 ( 男,35 歲 ) 從小區 29 層墜落砸中杜某 ( 男,5 歲 ) ,葉某當場死亡,杜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目前,該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一起墜樓,造成兩個家庭的不幸。對葉某而言,墜樓的原因為何?自殺還是他殺?這些疑問,還有待警方的調查。
(資料圖)
基本事實不清,法律分析未免蒼白。跳出西安這宗個案看一個具體情境:張三墜樓砸中路人李四,兩人皆身亡。依此事實從法律上分析,若張三為他殺,則兇手不但觸犯故意殺人罪名(受害人為張三),還涉嫌過失殺人(受害人為李四)。
若張三為自殺,且生前不認識李四,則張三可能涉嫌過失殺人罪。張三應知悉其選擇的自殺地點和特定的自殺時間,樓下通常有人活動。而不管高空墜物還是墜人,均可能會砸中過往行人或車輛等,從而造成危害后果。2019 年,重慶就曾發生過一起案件:一男子在鬧市區跳樓自殺,砸中兩名女學生,三人均當場死亡。
事實上,自殺并不會 " 一了百了 "。自殺不但會帶來刑事責任,還會觸發民事賠償責任。刑事部分,人亡案銷,無法再追究。民事賠償部分則并不當然消失。如張三留有遺產,其遺產繼承人應在張三遺產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近年來,類似的訴訟間或有聞。
而對男童杜某及其親人而言,卻是實實在在的天降橫禍。5 歲還是天真爛漫的年紀,人生才剛剛起步,生命就被戛然定格。為人父母,遭遇這樣的無妄之災,引發眾多網友的聲援和共情,是意料中事。但失子的悲痛欲絕,非當事人又怎能感同身受。
被推上社交媒體熱評榜的這一事件,其內在的邏輯也許正在于:每個人在面對天降橫禍時的無助感和無力感,借由一宗具體的個案再次擊中了我們。有自媒體和不少網友跟帖借由此事件呼吁提升風險意識。事實上,除了不在樓下特定區域逗留過久,我們并沒有太多 " 風險意識 " 可從此案中汲取。總不能不出門吧?也沒有人能保證自己此生都不從樓下經過。
需要一再重復、不斷提醒的,仍是尊重生命,珍視活著。在不確定的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遇到許多不同的困難和挑戰,也許我們不愿應對,也許的確難以應對,但我們必須保持冷靜和理智,并避免任何可能會危及自己或他人生命的行為。我們可以尋求他人的幫助,或者學習如何自己面對挑戰,比如先嘗試平靜下來,積極去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最重要的是,不能讓情緒控制我們的行動,失控的情緒恰恰是危及我們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最直接的因素。
人作為社會動物,尊重生命既是法律要求,更是社會共識和倫理準則,是我們應堅定信仰并遵循的一種價值觀。自己的需要不能置于他人的生命之上。對所有人來說,生命都只有一次。只有懂得善待生命,我們才能更好地關愛自己,關愛他人。(作者系法律學者)(羊城晚報時評投稿郵箱:wbsp@ycwb.com)
來源 | 羊城晚報 · 羊城派
責編 | 張齊 譚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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