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 李澤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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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個人所得稅(下稱 " 個稅 ")匯算清繳正在進行中,近日,稅務總局公開曝光一則案例需引起關注。
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3 月 16 日,稅務總局官網披露了廣東省東莞市稅務局稽查局查處一起未依法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案件。
抽查發現,東莞市某策劃咨詢公司員工劉武章未辦理 2020 年度、2021 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經提醒督促,劉武章仍未辦理匯算申報。
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后,劉武章申報補繳了稅款。最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東莞市稅務局稽查局對劉武章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 9.99 萬元。
根據個稅法,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所謂個稅匯算清繳,就是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四項綜合所得收入,減除相應的扣除額等,按照相應稅率計稅。然后與上一年預繳稅額相比,多繳稅稅務局會退稅,少繳稅則需要補稅。
哪些人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哪些人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據第一財經報道,稅務總局明確了兩種情形,一種是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另一種是當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 12 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 400 元的。
根據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研究,目前中國辦理個稅匯算清繳中,大概一半人會收到退稅,對于這部分人而言,辦理個稅匯算積極性高。即便不辦理,也被視為不申請退稅,并不違法。
而真正不愿辦理個稅匯算且違法的,主要是需要補稅的個人。為了避免補稅,一些人如前述劉武章索性放棄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而這顯然違法違規。在經過稅務部門提醒督促后,個人如果仍拒不辦理匯算清繳,就將被稅務部門立案檢查。最終個人除了需要補繳稅款之外,還需要對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并且面臨少繳稅款 50% 以上 5 倍以下的罰款,最終得不償失。
上述案例公開曝光,也提醒納稅人應及時辦理 2022 年個稅匯算清繳。2022 年度個稅匯算辦理時間為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東莞市稅務局相關負責人提醒納稅人,請及時核查是否存在應當辦理匯算清繳而未辦理、申報繳稅不規范、取得應稅收入未申報等情形并抓緊補正。稅務機關發現存在涉稅問題的,會通過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約談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納稅人整改,對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依法依規進行立案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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