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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wǎng)訊:" 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效能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在立法階段有效聽取民意,以獲得百姓支持、配合,從而推進法律法規(guī)順利實施、落地見效。" 這是全國政協(xié)委員、民盟天津市委會專職副主委丁梅在相關調研中的最大感受。為此,她建議在立法法修訂后加快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在授權地方立法規(guī)制基層社會治理中,通過新媒體等手段著力加強公眾的有效參與,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參與立法過程的獲得感。
" 基層社會治理方面的問題,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利益主體多,利益訴求多元。建議在立法過程中要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充分發(fā)揮基層黨組織、專業(yè)行業(yè)協(xié)會黨組織以及專業(yè)機構、新聞媒體的作用,宣傳好立法意圖,引導群眾有序參與立法過程,積極建言獻策。" 丁梅還建議通過加強對基層立法公眾參與的機制設計和制度化保障,以及推動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等方式,加強對基層立法公眾參與的指導和跟蹤。
如何提高公眾參與的便利化水平?丁梅提出,立法機關和基層政府在立法過程中應充分發(fā)揮網(wǎng)絡化、智能化、信息化優(yōu)勢,利用現(xiàn)代化信息手段,暢通群眾通過網(wǎng)絡參與基層立法的渠道,同時加強對網(wǎng)上公眾參與的技術保障,防范化解風險,保障信息安全,增加參與便利性和可及性。" 基層治理的立法要充分回應公眾關切,對于能夠在立法中采納的公眾意見、要及時體現(xiàn)在立法成果當中,并開展廣泛宣傳。對于具有一定普遍性但確實無法采納的公眾意見,要通過適當形式予以解釋、說明。" 她表示,加強立法后評估,還應健全立法機關與社會公眾的溝通聯(lián)系機制,充分聽取群眾對立法效果的評價和建議。(津云新聞編輯劉穎)
頭條 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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