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日前,云南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一起非法經營油品案,判處李某林、高某會、李某光三名被告人犯非法經營罪,免予刑事處罰,沒收油桶38個、油罐1個、油槍2個、電子秤1臺。
該案是昭通市第一起非法經營成品油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林、高某會、李某光為謀取利益,在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未按要求配備消防安全設施設備,未經安全規范評估與驗收,擅自設立加油站點。
根據公安機關在被告人家中搜出的《收據》以及證人證言證實,三名被告人非法經營汽油持續時間長達6年,非法經營汽油金額6萬余元。法院認定三人行為情節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應當受到刑罰處罰。
案件辦理過程中,中石化昭通分公司積極配合當地政府開展打非治違專項整治,主動向當地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政府職能部門匯報,協助公安部門開展油品化驗取證,加大打非治違和源頭治理工作力度,建立打非治違長效機制。
根據國家《危險化學品目錄》規定,汽油屬于危險化學品。中石化昭通石油分公司業務部門工作人員介紹,成品油是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必須持證經營。在沒有任何安全設備或措施的條件下生產、買賣、加工、運輸成品油,不僅擾亂正常的成品油市場秩序,還極易因處理不當引發燃燒、爆炸等后果,甚至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據了解,此案是昭通市第一起非法經營成品油案件。中石化昭通石油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開展成品油專項打擊,維護消費者和守法經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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