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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網報道】據香港東網31日報道,2019年11月18日香港理工大學沖突期間,九龍多處也有發生暴力事件,事后13人被控于當日在油麻地參與暴動,其中2人在案件開始審理前承認控罪,其余11人經審訊后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今日(31日)分別判處13人監禁29個月至63個月。報道稱,本案為首宗香港理工大學外圍沖突事件的定罪案件。
報道稱,上述13人共同面對一項暴動罪,指他們于2019年11月18日,在近窩打老道和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他人參與暴動。其中,有9名被告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持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指他們管有汽油彈、打火機燃料、雷射筆、鉗、扳手等物品。
除案發時為學生林敏諾及郭子麟在開審前認罪外,其余被告均是經審訊后被裁定罪名成立。林及郭分別就本案被判監47個月及29個月。其余11人則被判54個月至63個月監禁。
法官認為當日示威有一定程度計劃及預謀,示威人數遠超警力,且在50分鐘內向警方拋擲超過250枚汽油彈,當時環境尤如小型戰場,暴力程度十分嚴重且嚴重影響附近一帶交通。
案情稱,自2019年11月11日香港理工大學被占領,一些人持續上街聚集組成“戰線”并表示要“營救理大”。香港警方于11月18日晚在控罪地點附近進行圍捕,當時大批身穿黑色衣物、以口罩遮蓋容貌的示威者在場與警方對峙,包括用雷射光束照向警方、用雨傘及雜物筑起陣地、投擲汽油彈等。警方其后驅散人群,并在案發現場附近先后拘捕上述13名被告,又在部分被告身上發現汽油彈、打火機燃料及雷射筆等物品。在本案當中,有4名警員受傷。
東網報道稱,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在庭外表示,警方歡迎裁決及判刑,認為刑期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及暴力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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