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媒 12 月 19 日報道,大 S 起訴汪小菲討要生活費一案于上午 10 時 10 分正式開庭。
報道稱,大 S 和汪小菲沒有到場,雙方律師早到后,法官決定提前開庭,庭審維持了一個小時,雙方律師婉拒記者采訪僅表示 " 謝謝關心 "。
曾受大 S 委托處理離婚官司的知名家事律師賴芳玉在庭外關心,但沒有對官司發表意見,由于本案尚未審理終結,法官將會安排下次庭期。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大 S 汪小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宣布結束 10 年婚姻,兩人當時以和平方式處理,但一年之后大 S 到法院起訴汪小菲,向他討要五百多萬臺幣的生活費,掀開撫養費之戰。
據臺媒透露,大 S 以汪小菲未依約給付生活費為由,要求強制執行對方 750 萬臺幣的資金。
汪小菲認為,自己并未違反調解筆錄給付義務,遂依法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請求法官在訴訟確定之前,暫時停止執行他的財產。
臺北法院表示,汪小菲確實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目前強制執行程序尚未終結,汪小菲的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應予以準許,但考慮到大 S 因為停止執行所受之損害,裁定汪小菲提供 165 萬臺幣的擔保金,才能停止執行。
此前汪小菲曾發文表示自己提供了擔保金,不過他搞錯了貨幣單位,將臺幣搞成了港幣。
19 日的官司兩人雖沒有到場,卻引來大量媒體和路人圍觀,其中一名高中女學生在庭外看到公告熒幕寫著 " 汪小菲 " 大名,興奮尖叫 " 是汪小菲!汪小菲!是那個汪小菲!天啊!" 一邊叫還一邊用手機拍照,身邊的同學馬上勸她淡定,提醒她現場有記者拍照,她才冷靜下來馬上離開。
大 S 討要的五百多萬臺幣的撫養費,換算成人民幣逾百萬,要求法院執行的 750 萬臺幣,大約 170 萬人民幣。汪小菲提供 165 萬臺幣(約合人民幣 37 萬元)的擔保金暫停了其名下 750 萬臺幣被法院執行。
由于庭審過程不會公開,大 S 能否討回生活費?最終結果只能等待法院裁定了。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20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
頭條 2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