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 · 小時新聞特約評論員 胡欣紅
近日,河南一位學生家長上傳了一段視頻引發網友關注。視頻中,家長手握一支圓珠筆,從外觀上看,這支筆無論尺寸、規格、重量、顏色都與普通圓珠筆相似。但當其中一端的筆帽被拔下,露出的竟是一把明晃晃的真刀!據這位家長隨后介紹,這支筆是孩子從學校門口買的。
愛玩是孩子的天性,很多孩子本來就沒輕沒重,如果隨手可以買到這樣的 " 圓珠筆 ",一旦發生沖突或者無意打鬧中突然順手拿出來,足以令人不寒而栗。結合日前南京魯醫生的孩子被戳破頭那個案子,如果這樣的筆刀落入 " 小霸王 " 手里,后果更加不堪設想。震驚不已的公眾紛紛強烈譴責:" 這個太危險了 "" 害人害己 "" 萬一被孩子拿去玩,分分鐘都可能是家庭悲劇 "……
(相關資料圖)
值得一提的是,具有危險性的兒童玩具(文具)并非個例。幾年前,一款名為 " 牙簽弩 " 的小玩意被當作玩具大肆售賣,令家長和教師們心驚肉跳。這款玩具個頭只有巴掌大,小小的牙簽看上去雖然不起眼,可一旦射出去不僅可刺穿氣球、紙盒等,甚至可刺破石膏板,如果射到眼睛里,就是一場災難。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牙簽弩 " 之后,鋼珠弩、電人玩具、激光筆 …… 商家推陳出新,形形色色的小玩意層出不窮,往往隱藏著難以防范的危險因素。
以激光筆為例,央視 3?15 晚會曾曝光,一支小小的激光筆能瞬間點燃火柴,擊破氣球。質檢總局也曾作出消費提示,指出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兒童類產品中,激光筆位列第一,其熱效應會傷害眼睛和皮膚。寧波的朱先生就向媒體反映,兒子小飛被同學用激光筆照了一下,雙眼幾乎失明。
令人遺憾的是,類似的危險品,卻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商家的貨架上。尤其是學校附近的小店,更是投孩子所好,公然向孩子出售,讓小飛遭遇 " 飛來橫禍 " 的激光筆,就是在學校附近買的," 筆里藏刀 " 更暴露出兒童保護的嚴重疏漏。捏了一把冷汗的家長們,紛紛呼吁立刻禁售并嚴肅追責,從源頭上禁止生產這些危險玩具。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 35 條規定:生產、銷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藥品、玩具、用具和游樂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標明注意事項的,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法律的規定非常清晰,激光筆和 " 筆里藏刀 " 的圓珠筆之類的危險性玩具能不能生產銷售,應當不難判定。
《未成年人保護法》還規定,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銷售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能致人嚴重傷害的器具等物品。經營者難以判明購買者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經營者違反規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督管理、煙草專賣、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對待孩子的態度,決定一個民族的未來。在兒童用品安全問題上,理應嚴格把關。但在現實中,許多關口往往形同虛設:企業和商家唯利是圖,職能部門因為執法困難沒有監管到位,有時家庭和學校也沒有盡到安全監護責任。
兒童安全無小事,根治兒童玩具存在的安全隱患,讓 " 奪命玩具 " 遠離孩子,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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