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錢江晚報 · 小時新聞特約評論員 胡欣紅
遭遇校園霸凌奮起反擊,算不算正當防衛?
據紅星新聞報道,2019 年 5 月,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廁所內,彼時尚未年滿 15 歲的初二少年小蔣,遭到同年級 15 名學生的毆打。小蔣在混亂中拿出一把事先準備好的折疊刀亂舞,刺傷了圍攻他的 3 名學生。吉首市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小蔣是在被他人毆打、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情況下,被迫進行自衛反擊,屬于正當防衛,判處無罪。但吉首市檢察院隨后抗訴,認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校園霸凌為公眾所深惡痛絕,相比于那些逆來順受的受害者,敢于反抗的小蔣贏得了公眾的嘉許。吉首市法院結合案情,判定這是一起以孫某彬、胡某為首的 " 以多欺少、以眾凌寡的校園暴力案件 ",可謂合情合理合法。
此后,吉首市檢察院認為小蔣并非孤立無援,可以向師長求助而未求助,甚至可以坐在教室內對對方的無理要求置之不理,不屬于正當防衛。從理論上講,檢方的抗訴似乎不無道理,但放在現實語境中卻未必合適。
據悉,小蔣是從外地來吉首上學的學生,曾多次遭到當地多名學生的排擠、欺凌。而且,這起圍毆事件的起因也很能說明問題:孫某彬僅以 " 煩躁小蔣 " 為由毆打小蔣,胡某則以 " 小蔣和他所謂的‘女朋友’(小蔣同班女同學)講了幾句話為由 " 毆打小蔣。
面對這種無事生非惡意挑釁的校園小霸王,向師長求助或許可以逃過一時,但只要沒犯下什么大事,學校通常也不能把小霸王們怎么樣。父親早就因病去世,母親在外打工,從小跟著爺爺奶奶長大的小蔣,這樣的一位 " 外來戶 ",家長又能有多少保護能力?可以說,只要孫某彬、胡某等人還留在校園里,只會變本加厲地對付小蔣。在很多校園欺凌案件中,類似的情形屢見不鮮。毫不夸張地說,所謂的向師長求助,只是想當然爾。
小蔣在接受采訪時曾回憶,當他明確拒絕去廁所后,孫某彬就威脅如果不去就到學校外面喊社會上的人打他。在這樣的威逼之下,可以坐在教室內對對方的無理要求置之不理嗎?值得一提的是,小蔣也想 " 花錢消災 ",他花 7 元買了一包紅旗渠牌香煙賠禮道歉,但胡某嫌煙 " 太差 " 沒有收下。尚未年滿 15 歲的少年,屢屢遭受欺凌威脅,化解無門,還能有其它選擇嗎?
2022 年 11 月 9 日,上級檢察院最終認為吉首市檢察院的抗訴不當,決定撤回抗訴。小蔣一家終于等來了最終的結果,但從案發到無罪判決最終生效,他們等待了 3 年多的時間,對一家人而言 " 是一個非常大的煎熬 "。小蔣固然成為了無罪之身,但耽誤的學業和青春卻再也回不來了 …… 這樣的責任,誰來擔負?誰能擔負?
校園霸凌事件屢有發生,我們應多從被欺凌者的實際情況出發考慮問題,支持敢于反抗的被欺凌者。從某種意義上講,司法機關旗幟鮮明地依法為奮起反抗者撐腰,也是彰顯對校園霸凌的治理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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