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隊獲悉,為解決現有消防物聯網設施技術種類繁多,技術體制、實現方式、接口協議沒有統一定義等難題,該支隊編制出臺地方標準《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技術要求》(下稱《技術要求》),規范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及運行維護,發揮消防物聯網系統的監測預警作用。《技術要求》已于今年9月29日經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發布,將于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近年來,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隊將消防設施物聯網建設作為提高建筑火災防控水平的重要抓手,開展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試點建設工作,目前已完成平安金融大廈超高層建筑火災動態監測預警平臺(一期)等試點建設。同時,深圳城中村、老舊小區多,消防安全基礎薄弱,老舊住宅小區、“三小”場所、出租屋等場所廣泛采用消防設施物聯網技術解決火災探測、違規住人等問題。這些消防物聯網的試點建設經驗,為《技術要求》的起草打下實踐基礎。
記者了解到,《技術要求》包括11個章節、6個規范性附錄,主要規定了我市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系統要求、信息采集設計、系統傳輸設計、系統應用平臺,以及系統施工、系統調試與驗收、運維管理等要求,適用于深圳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業、民用、市政等建設工程、既有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及運行維護。
《技術要求》明確指出,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使用的設備、材料、配件及軟件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市場準入制度要求,且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建設不應影響消防設施的功能與性能,不得降低原有消防設施的技術性指標和可靠性。此外,《技術要求》要求消防物聯網系統應對消防系統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物聯監測,并宜進行可視化呈現,且對超高層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進行可視化呈現。
值得注意的是,《技術要求》還指出,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建筑物、構筑物應設置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優先采用自帶物聯網功能的消防設施。 (深圳特區報記者 戚金城 田語壯 通訊員 葉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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