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市政府官網發布《昆明市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發應用若干政策》,旨在提高昆明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自主研制能力,擴大推廣應用,推動昆明市高端裝備制造業加快發展。政策有效期為3年。
完善研發創新體系
鼓勵重點企業、研發機構、高校等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創新;支持重點企業、科研院所、行業協會、高校依托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開展協同創新,增強創新實力。加強產業鏈上下游創新資源整合,聚焦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發展,積極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與研發;激勵眾籌、眾創、眾包等多種創新模式應用于研發生產。
建立認定和管理機制
制定完善昆明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和扶持辦法,明確認定要求和程序,進一步規范認定和扶持工作,組織有關領域專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開展認定工作。提高自主研制能力,支持推廣應用,推動高端裝備制造業加快發展。
構建推廣應用體系
對經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按功能特點、主要服務領域適時制定發布《昆明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產品名單》,引導各行各業研發生產和采購使用。制定公開、客觀、科學、可量化的示范效果評估機制,總結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加強研發生產扶持
對認定為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按不超過市場銷售單價50%,最高不超過600萬元給予補助;對認定為云南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按不超過市場銷售單價4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給予補助;對認定為昆明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按不超過市場銷售單價30%,最高金額不超過400萬元給予補助;對認定為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部件的,按不超過市場銷售單價20%,最高金額不超過50萬元給予補助。
鼓勵推廣應用
鼓勵研發生產企業擴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市場推廣,銷售到昆明市內且推廣應用成效明顯的,按不超過裝備認定年度銷售總額的10%給予生產企業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銷售到昆明市外且推廣應用成效明顯的,按不超過裝備認定年度銷售總額的10%給予生產企業物流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對核心關鍵專利申請,依法給予優先審查支持,提高審查質量和效率。對于經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暢通維權渠道,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假冒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各部門間的執法協作,協同化解各類知識產權糾紛。
加大資金扶持力度
加大研發生產和市場推廣的資金扶持力度,市財政根據實際補助情況統籌予以保障。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發生產企業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區管委會可視情況追加補助;鼓勵有條件的商業銀行建立首臺(套)研發生產企業和項目貸款綠色通道,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充分發揮產業基金作用,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研發應用。
各部門協同推進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區管委會和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合力推進全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發生產和推廣應用。對經認定的昆明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市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科技、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分別結合職能推動應用,同等條件下,優先向國家、省有關部門推薦列入有關專項計劃。(昆滇經濟 記者張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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