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組織部出臺《云南省省級機關公務員管理業務優化調整方案》,著力深化公務員管理領域“放管服”改革,下放部分審批事項,優化、簡化、規范業務流程,賦予用人單位更大的用人自主權,提升公務員管理工作質效。
下放審批事項。《方案》梳理厘清了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機關(單位)之間的權責邊界,明確下放公務員轉任審批、職級職數變更備案、職級晉升審批、處級以上領導職務晉升備案、公務員提前退休審批、部分工資項目變動審批等事項,調整為僅向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在線知曉性備案。
強化業務協同。《方案》聚焦公務員業務處室間業務流轉壁壘、用人單位多頭重復報件等問題,明確實行公務員錄用、工資業務協同,新錄用公務員轉正任職定級備案、公務員登記、工資業務協同,公務員轉任、任職備案、工資業務協同,公務員調任、任職備案、登記、工資業務協同,軍隊轉業干部任職備案、公務員登記、工資業務協同,任職備案、工資業務協同等,實現“一項業務受理、內部無縫流轉”。
實行限時辦結制度。針對業務辦件時限較長、服務效率水平不高等問題,《方案》提出,情況清晰、政策明確,材料齊全的前置溝通審核等事項,可以當場辦理的,實行即收即辦,1個工作日內辦理;請求合法合規、手續齊全,但需審核、集中審議或現場查驗的事項,5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復,在每項業務工作規程中明確承諾的時限內辦結。
為了有效提升公務員管理規范化、信息化、智慧化水平,《方案》明確,要充分發揮云南省公務員管理信息系統日常業務辦理平臺功能,啟用省委組織部公務員3個處室業務審批(審核)專用電子印章,全面推進一體化、全流程線上公務員管理業務辦理。(云南日報 記者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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