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兒童免費乘車規則將有新變化:乘客可以免費帶領兩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兒童乘車。8月9日,記者從合肥市交通局獲悉,《合肥市公共汽電車乘車規則(修訂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與舊版《乘車規則》相比,新規還增加了不少禁止性條款,其中包括:使用電子設備時不得外放聲音;嚴禁攜帶充氣氣球、電動自行車、電動代步車等其他充電輔助交通工具上車……
乘客可免費帶兩名1.3米以下兒童乘車
記者看到,新版《乘車規則》第九條規定, “乘客可以免費帶領兩名身高 1.3 米(含 1.3 米)以下兒童乘車,超過兩名的按超過人數購票。無成年人帶領的學齡前兒童不得單獨乘車。”而以前是規定“乘客可以免費攜帶一名身高1.3米以下的兒童乘車,超過一名的按超過人數購票。身高1.3米(含1.3米)以上的兒童購全票。”新的乘車規則放寬了兒童的身高限制和成人所攜兒童的數量。
此外,新版《乘車規則》對乘客可以免費攜帶的物品重量進行了放寬,規定可免費攜帶“重量 30 千克以下或者長寬高之和不超過 2 米的物品”。攜帶物品超過 30 千克或者長寬高之和超過 2 米的物品,購同程車票一張。而之前規定則是“帶物品占地面積超過0.2平方米或重量超過20千克的,購同程票一張。”這些規定進一步改善了乘客的出行環境和體驗。
不得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新版《乘車規則》第三條除了規定“車廂內不準赤膊、躺臥、多占及腳踏座位;不得大聲喧嘩、打鬧”等,增加了“不得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的條款。而之前呼聲很高的“禁止在車廂內飲食”條款并沒有體現,依然是“自覺不吃散發刺激性氣味的食品”。
記者注意到,新版《乘車規則》在規定“嚴禁攜帶其他可能污損車輛、危及行車安全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上車”時,具體規定了物品的內容,包括充氣氣球、電動自行車、電動代步車等其他充電輔助交通工具,殘疾人輪椅車、嬰童車除外。并規定不得攜帶犬、貓等寵物上車,有識別標志,且采取保護措施的導盲犬除外。
公眾可在30天內通過四種方式提意見
據介紹,公眾可以登錄合肥市交通運輸局網站,查看修訂稿及全文。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可在今天起30日內進行反饋,可通過以下四種方式提出意見:一、通過信函方式寄至:合肥市潛山路550號合肥市交通運輸局客運管理處。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hefei62755640@qq.com。 三、通過合肥市交通運輸局網站“互動交流-調查征集-我要留言”板塊直接留言。四、通過電話反饋意見,聯系電話:62755640。(方子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劉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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