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落實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帶你詳細了解——
對招用畢業時間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1個月以上的企業,可以按每招用1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
(相關資料圖)
政策執行至2022年12月底
各地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規范、安全”的原則,主動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
可按月將本地新參保人員信息與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協同平臺提供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身份核驗接口”比對,確認參保人為畢業年度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將一次性擴崗補助資金發放至用人企業對公賬戶,對沒有對公賬戶的企業,可將資金發放至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該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賬戶。
各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開設服務窗口,便于企業自行申請一次性擴崗補助。
對企業所招用的畢業年度普通高校畢業生參加失業保險情況,經辦機構要通過本地信息系統核實。
畢業年度普通高校畢業生身份,經辦機構可協調同級教育部門予以認定,或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省內部業務協同平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身份核驗接口”進行核驗。
經辦機構要在收到企業申請后30日內辦結。
強化事后核查,統籌推進一次性擴崗補助暢通領、安全辦。
對部端比對下發的身份不實、跨省(區、市)重復享受等疑點數據,各地要立即核實,對于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追回所發一次性擴崗補助,按規定追究其相應責任。
1名畢業年度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參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戶企業用于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不能重復使用。
一次性擴崗補助和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不能重復享受。
各地不得超出現有政策規定提高政策享受門檻,增加限制條件,要讓招用畢業年度普通高校畢業生并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盡可能享受政策紅利。
一次性擴崗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頭條 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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