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突聞挖路聲,夜寐難扛打樁震,考前工地徹夜響……作為深圳市民,你是否也曾遭受到這些施工噪聲的騷擾?從今天(8月1日)起,你再也不用擔心了!記者從深圳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深圳市建設工程中午或者夜間施工作業證明核發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22年8月1日開始施行。據了解,《管理辦法》將細化要求,明確監管,給建設工程單位戴上緊箍咒,切實提高市民生活質量和滿意度,為建設先行示范區夯實基礎。
《管理辦法》規范施工噪聲管理
隨著城市發展,人們迫切需要更加美好宜居的生活環境。據統計,噪聲污染已成為深圳市環境信訪投訴的主要類別,極大地影響人們的生活環境質量。其中,施工噪聲投訴長期高居首位,引起了廣大市民高度關注。
據記者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和《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出具建筑工程中午或夜間作業證明,但未明確因“工藝需要”必須連續施工的工藝清單。對于建筑工程中午及夜間作業施工,也缺乏全市統一的核發要求,各區對申請流程、申請材料、申請次數和頻率等要求均存在差異,施工單位容易提出質疑,而審批人員工作難度高、問責風險大。這也導致建設工程中午或者夜間施工噪聲投訴呈上升趨勢。
《管理辦法》對相關要求進行明確細化,明確監管要求,統一核發要求,實現了規范施工噪聲監管,緩解施工噪聲污染問題,建立了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的長效機制。
核發、監督、查處全鏈條管理
《管理辦法》中明確指出,建設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水務工程、電力工程和拆除工程,監管時間為12時至14時,23時至次日7時。
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作業證明核發的相關制度,監督指導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以下統稱核發機構)作業證明核發及相關工作。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負責轄區內作業證明的核發、監督檢查、違法行為查處,以及處理施工噪聲信訪。前海管理局負責轄區內作業證明的核發工作。
鼓勵與居民溝通和諧施工
記者從《管理辦法》中看到,在城市建成區屬于國家、省、市重大項目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按照正常作業時間開始施工但是因生產工藝要求必須連續作業的可以申請作業證明,這為施工、監理單位合理申請和核發機構規范審批提供了指導依據。
《管理辦法》明確不需要連續作業;高考、中考、市級以上慶典或者運動會等特殊時期;申請連續作業時長違反規定的;申請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這四種情形不予核發作業證明。
《管理辦法》對連續作業時長也進行規定,同一工地連續作業原則上不超過2天,每周累計連續作業不超過4天,連續作業的兩個時間段之間應當間隔24小時以上。根據這一原則指導施工單位合理施工,避免因連續施工造成噪聲擾民嚴重。
同時為了鼓勵施工單位主動降噪,加強與周圍居民溝通。《管理辦法》規定了施工工地噪聲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到位,上一次中午或者夜間作業期間經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現場監測場界噪聲(晝間和夜間)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且近30日內無居民有效投訴的;施工單位與施工場界外200米內所有住宅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或者所有受影響的居民簽訂《建設工程中午或者夜間施工作業諒解協議》,且近30天內無居民有效投訴的可以申請適當延長連續作業時長,這樣既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又有利于民生工程加快施工進度。
明確申請流程,兩工作日完成初審
對于此前,各區對申請流程、申請材料、申請次數和頻率等要求均存在差異的問題,《管理辦法》明確了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作業前5個工作日準備資料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廣東政務服務網站(www.gdzwfw.gov.cn),深圳市一窗綜合服務受理平臺自動接收相關材料;或者直接向工程所在地核發機構提出申請。
核發機構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能按要求補正的,不予受理。
核發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核發作業證明;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核發作業證明,并及時告知申請人不予核發的理由。
提前24小時公布,歡迎監督
為了讓施工單位更好地接受群眾監督,《管理辦法》提出,申請方在取得作業證明后,應當至少提前24小時在受影響區域的顯著位置向周圍單位和居民公布;并在施工現場公告欄等顯著位置公布作業證明,接受執法檢查和群眾監督。對位于噪聲敏感區域或者噪聲投訴突出的建設項目,施工單位應當結合實際擴大公布范圍,加大公布力度。
《管理辦法》明確核發機構應當依法依規核發作業證明,并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已核發的作業證明,核發機構應當在市生態環境局官網等政府網站上公示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并按有關規定保存相關檔案。
對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中午或者夜間進行施工作業產生噪聲的,由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依法處理,提高了《管理辦法》的約束力。(晶報記者 李果 通訊員 王佩瑤/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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